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地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象。
从此把住事收时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进取要求都有坚实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怨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均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上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前尘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归国,邂逅落野,他已成为一间规模中等的公司里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越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以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能力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炽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相视浅笑去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命里的劫难。我终于不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离婚。他的妻子早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xx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xx,不过是拆东墙补本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于自觉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
居然真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xx。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吵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的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一决绝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
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为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连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xx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相信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你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间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的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时间考虑。”
“那{zh0},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zh1}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些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她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zh0}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她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是真的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真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地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如此气派,之前听小熙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只要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而此时终得一见才发现区别其实远甚,这位邱先生已过天命之年,皮肉微松,轮廓却依然是不错的,身形挺拔,浓眉大眼,兼是资产可观的富商,自有一派雍容华贵的气度,只是有点过于招摇。但无可否认,他能给小熙提供{yl}的生活条件。
小熙穿白色婚纱,同样是美丽但略带浮夸的式样,无疑是昂贵的。不是每一个女孩子结婚的时候都可以有这样的待遇,而其实,女人一生的美丽也都只为这一瞬,小熙的选择是对的。
她与我碰杯,“子初,怎么不带长平来?难道还怕他拜倒在我的婚纱之下么?”
我笑,“我与你一向外形相似,我怕他误以为这是他的婚礼。”
小熙也笑。她终于要出嫁,而我也已有打算,我们看彼此挣扎恸哭这些年,看彼此从青春期的狂喜悲挫走到今日,为对方心疼落泪,总算是都尘埃落定。
新娘小熙比我以前任何时候见到她都要白皙丰满些,初为人妇的小熙终于不似当年为情所困时的瘦削清丽,少了点摄人心魄的风情,却多了些人淡如菊的韵味。
邱先生当日饮酒过多,举杯至我面前说要与小熙{zh0}的朋友痛饮几杯。我看着他,只是推托。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眼角眉梢对小熙并无至深爱意,但同时我又感觉,他会关怀小熙。
“莫小姐,有些话小熙不问,我也不方便说。我的前妻五年前死于癌症,我们感情非常好,我一直很怀念她。之后也与其他年轻的女孩有过短暂交往,没有一个似小熙这样独立沉默,她从来不问及我的往事,更不会与死去的人争风吃醋,她善待我的孩子,在她身边的时候,我的心是安静的。我请莫小姐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小熙,此生此世。”
“你爱小熙么?”
“我们给对方足够的尊重和关爱,我们对彼此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我们会相互忠诚扶持,难道,这些还不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