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发电厂建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0-04-29 17:14:58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429_483235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发电厂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1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中节能再生
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银行xx,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000万元、银行xx60123万元,招标人为成都中节能再生
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9]144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826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由中国环境保护公司{dj2}投资,项目公司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的投资、建设、营运。项目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理成都市的金牛区、青白江区和新都区等地的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厂址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祥
福镇民强村 本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65万吨,利用余热发电,配置三炉二机(3*600T/D+2*18MW)和烟气净化处理工艺烟气
处理系统(脱氮(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布袋除尘工艺,烟气排放达到欧盟2000标准
项目动态投资约8.5亿元(其中,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及项目征地拆迁等1.7033亿元),项目资本金2.5亿元。项目计划于2010年5月开工,2012
年2月底完成初步验收。
2.2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1800吨(3*600T/D+2*18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红线内除一次场平、综
合楼工程)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保修阶段工作,包括施工准备、土建施、安装施工、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
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厂内土建、施工管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服务等内容的监理工作。监理
工作应按照“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设计、设备、材料、施工
承包商的关系)的原则进行本标的中标单位的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控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参
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等服务。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编制本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规划、细则等。使本工程
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投资额暂按18000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24个日历月,
保修工期:24个日历月。
本工程形象进度:
预计主体工程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28日,
{dy}台机组(1#炉和2#炉与1#机组同步)安装开始日期为2010年11月5日,
{dy}台机组投产日期为2011年11月20日,
第二台机组(3#炉与3#机组同步)投产日期为2012年1月20日,
2012年2月底整个项目工程完成初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监理单位可参加投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专业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综合监理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但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市
政公用工程甲级专业监理资质和电力工程甲级专业监理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必须以电力工程监理资质为牵头人。
3.1.3至少具有1个日处理1000吨及以上(或单台焚烧炉400t/d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监理业绩。
注:联合体业绩必须以电力监理单位上述业绩为准。
3.2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文件应含下述材料:
3.2.1填写第八章附表A至附表F要求的内容;
3.2.2投标单位的身份及组织机构,包括说明本单位的章程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3.2.3投标单位在过去监理类似工程的情况和业绩的详细说明,目前承担的监理项目详细情况说明;
3.2.4管理和执行监理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各专业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书。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阅读和沟通能力。一旦中标,总监理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直至合
同执行完成;
3.2.5监理公司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中,属于公司正式员工(为监理公司服务超过一年以上)的人数不得少于2/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26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林 泉 张 云 鹏
电话: 010-59893738 13522257580
传真:010-88251892
邮箱: zbgs88=126.com(把=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