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2009年{dy}号文件提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一些新兴第三产业的成立、及传统服务业的提升,都可以得到政府的奖励。 政府鼓励发展中介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商贸流通、生产服务、旅游业、社区服务业、食品和农产品流通等服务业,促进我镇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完善、发展公共服务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投资环境。 在东区商务区开设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中介服务业,可以申请{zg}五万元的奖励;对投资建立中介服务业孵化中心的,奖励{zg}可以达到20万元。 银行机构设立自助网点或在我镇边远社区新办银行营业网点的,可以得到五千到五万元的奖励。新进的保险机构,首年也可获得税收奖励。 政府还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新投资或扩建专业市场,{zg}奖励30万元。在镇内开业的连锁经营企业、进驻各大专业市场的企业,入库税金只要达到一定标准,都可以得到政府奖励。 生产服务企业的创立、提供技术服务等,政府也会给予相应奖励,奖励{zg}不超过30万元。政府又鼓励发展会展服务业以及旅游业等,旅游业项目{zg}可获20万元奖励,引进会展则可获租金津贴。 此外,传统服务业提升、发展社区服务业、保障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和农产品质量等等,也都可以得到奖励。 政府还鼓励服务业企业成立行业协会、以及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培训基地,相应会给予五至十万元的奖励。 同时,获国家、省、市以上名誉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也会相应给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