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部分事业新增(定)编制急需补充工作人员,根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职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余姚市常住户口(部分职位放宽至宁波大市或浙江省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公务员、事业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职业资格等招聘条件;
(三)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0年4月30日;
(五)符合招聘职位规定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5月8日{yt}(9:00至17:30)。
地点:中共余姚市委党校(余姚市城下路19号)。
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2010年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报无效并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指标3倍或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5月13日(9:00至17:30),报名者凭身份证到余姚市人事局(余姚市世南西路69号)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拟定于5月15日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两门有效笔试人员的平均总成绩高于120分的,以120分为合格分数线,若平均总成绩低于120分的,则以平均总成绩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平列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0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附件3:2010年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并在本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
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包括以上层次,报名时必须提供xxx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三)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5月止,按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读书期间不能计算工作时间。
(四)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所需报名资料(含复印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七)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天内向余姚市人事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62712807;投诉电话:0574-62702547。
(八)本公告由余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余姚市人事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