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24日讯 车是给人们带来方便的重要工具,如今随着技术的拓展,电动车已经成为大众交通工具,因为环保、节能、安全、快捷等重要因素,近10年电动车的销售量也在逐步递增。国家标准委员会要求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随后,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型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各方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无论是执行,还是考虑产业发展暂不执行,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规定在电动自行车领域一石激起千层浪。商家:电动车上牌影响销售
国标委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国标委的这项规定是引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高度重视的核心内容。因为“40/20”标准,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机动车范畴,这就意味着按照这个规定,市民购买重量在40公斤以上,时速在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后,要考票、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昨日,记者走访了位于中华南路的多家经营电动车的专卖店。一位经理告诉记者,目前销售的电动车有两种车型,小型的重量在20公斤左右,大型的重量均在40公斤以上,大型的电动车重量肯定会超过40公斤的标准,大小型电动车时速一般都在20公里以上。 另一家电动车销售商告诉记者,已经看到国家标准委员会的此项规定,当时特别担心因为考照、上牌会给市民带来一定的麻烦,所以会影响到电动车的销量。市民:担心电动车成为累赘 市民赵锐一直骑着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今年11月份,赵先生又购买了第二辆电动自行车。对于国标委的新规,赵锐感到很不安,因为面临的是两台车子都要考照、上牌。当时买电动自行车就是为了图方便,而且节能环保。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赵先生一样,很多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与赵先生的想法一致,今后骑电动自行车不但要先考照、上牌,而且考照、上牌还会交一定的费用。一些市民还表示,如果新国标执行,他们将考虑赶紧卖掉手中达标的电动自行车,购买低于“40/20”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