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10 年4 月22 日起,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1、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号
2、邮编码:118000
3、联系电话:0415- 6164666
4、传真:0415-2237377
目前,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工作正在办理中,待该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字第 2-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2010 年 4月 20 日,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债务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的《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中资产处置、员工安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让渡股份变现、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的情况,对《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dy}百四十九条{dy}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dy}款、第九十二条{dy}款、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自《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交之日即2010 年4 月20 日起,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按照《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减免的债权,自《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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