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14家医院被确定为{dy}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都可以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省卫生厅研究确定了云南省{dy}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dy}附属医院、成都xx昆明总医院等14家医院为云南省{dy}批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