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厂商目前大力推动的互联网电视将纳入更为严格的监管。根据记者4月26日{dj2}获得的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份文件显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两类牌照,地方广电播出机构将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与其相对应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必须是xx绑定的关系,平台对植入电视机中的客户端的控制和管理要具有{wy}性,且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知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每台互联网电视都必须和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公司绑定,且对每台电视都能够管控。”
在播出内容方面,该文件规定,“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