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09:44:40 阅读1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 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将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10年8月1日起,上述新版标准对应产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的规定,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后方可生产、销售和进口。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应的小功率电动机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GB 12350-2000(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0年8月1日起,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新版标准发布后、并应在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对应标准差异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考虑到此次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了保证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实验室完成差异项目检测后应向认证证书持有人出具样品全项目检测报告。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1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1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2010年8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对于新版标准第12章“绝缘结构评定”条款,目前存在电动机绝缘结构基础数据库信息缺乏的情况,依据标准进行绝缘结构耐热老化寿命试验周期过长(近2.5年)、检测费用较高,现有检测资源及数据信息暂无法满足CCC认证周期要求。考虑到以上情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据新版标准出具/换发的认证证书时,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可通过认可经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委托人出具的产品符合该项条款要求的自我声明对“绝缘结构评定”项目予以控制。
待“绝缘结构评定”基础数据库、实验室检测能力等相关条件成熟后,我委将统一研究并发布对该标准条款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具体要求。
为确保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各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执行新版标准的具体实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敦促其尽快提交换证申请并进行送样检测,以使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同时,认证机构还应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下列要求,以简化、减轻企业负担:
1.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的,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
2.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我委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原则上在原实验室进行。
3.若实验室认为因前述安全标准换版导致产品改变,需增加相应电磁兼容检测项目的,应报认证机构予以确认。
认证机构应按季度将证书转换情况(包括换证率、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我委,以便及时掌握证书转换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附件:新旧版标准差异项目及补充试验项目表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新旧版标准差异项目及补充试验项目表
项目序号 |
差异项目 条款号 |
名称 |
GB 12350-2000要求内容 |
GB 12350-2009要求内容 |
补充试验项目 |
1 |
3 |
定义 |
第3章 定义 |
第3章 定义 新增加名词术语定义:独立电源、污染等级、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加强绝缘、功能绝缘、介电性能试验、{zd0}损耗点 |
-- |
2 |
4.1 |
标志 |
第4章 标志 -铭牌上所标明的项目应符合GB/T5171的规定,对于专用电机的铭牌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
第4章 标志与说明 对电动机铭牌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规定:“各类电动机如因特殊需要或受铭牌位置的限制,须对本标准以上项目有所增减时,应在各类电动机标准中规定,并在说明书中对其他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但是a)、b)、c)、g)、h)、j)、m)、o)和p)等项目必须在铭牌上标明。” |
核查铭牌及说明书 |
无相关要求 |
增加: 当制造商与生产厂为不同企业时,铭牌应标制造商名称,但必须保证完整的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 | ||||
4.6 |
说明书 |
无相关要求 |
增加: --每台产品出厂必须有配套说明书,每箱产品至少需要一份。 --规定了铭牌和说明书应使用简体中文。 | ||
3 |
5 |
机座与外壳 |
第13章 机械强度 对非金属外壳未规定具体试验方法。 |
第5章 机座与外壳 增加:5.2.4通过使用GB/T 2423.55中规定的弹簧冲击锤,对电动机的非金属材料壳体施加打击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
对非金属材料外壳的电动机进行机械强度试验 |
4 |
6 |
机械装配与零件 |
第13章 机械强度 |
第6章 机械装配与零件 --包含旧版标准 13.3-13.5及第14章结构中14.1、14.2、14.5-14.8的全部内容。 |
条款号变更及内容调整,无需补充试验 |
5 |
7 |
防腐蚀 |
把试验零件浸入xxxx或三氯乙烯液中 10min,以除去所有的油脂或杂质 |
把试验零件浸入酒精、汽油或类似物质中10min,以除去所有的油脂或杂质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6 |
8 |
电气连接 |
第17章 连接电源和连接元件的软线 第18章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
第8章 电气连接 --包含旧版标准第17章、第18章的内容。 |
条款号变更及内容调整,无需补充试验 |
7 |
9 |
联接件 |
第20章联接件 --新旧版标准规定相同 |
第9章联接件 --与旧版标准无差异 |
条款号变更,无需补充试验 |
8 |
10 |
内部布线 |
第15章 内部布线 |
第10章 内部布线。增加: --对电动机的引出线规定了{zd1}耐热温度。 |
需补充试验,核查引出线的型号规格 |
9 |
11 |
电气绝缘支持 |
14.3 --未规定支撑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或绝缘套管的{zd1}运行温度。 |
第11章 电气绝缘支持 --包含旧版标准第14章结构中14.3的内容。 增加: --规定了支撑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或绝缘套管的{zd1}运行温度。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0 |
12 |
绝缘结构评定 |
无对应章节 |
第12 章 绝缘结构评定 |
暂不执行 |
11 |
13 |
刷握 |
第14.4条 |
13章 刷握 |
试验内容无变化,无需进行补充试验 |
12 |
14 |
非金属材料 |
第22章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痕迹 |
第14章 非金属部件 --根据{zx1}的材料试验方法标准对试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1 |
15 |
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 |
第21章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其限值应符合GB4706.1的规定,在产品标准中明确。 |
第15章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对于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增加了对污染等级、附加绝缘、功能绝缘和加强绝缘等的考虑。 --绕组漆包线被认为是裸露导线。 --在进行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的测量时,要施加一个作用力于裸露导线和易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 |
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限值变化,需进行补充试验 |
12 |
16 |
接地 |
第19章 接地 --未规定接地螺钉不得兼作它用。 |
第16章 接地 --明确规定接地螺钉不得兼作它用。 --增加规定: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通过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3 |
17 |
温升试验 |
第7章 温升 --应按GB/T 5171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温升试验,未明确规定试验的要求。 |
第17章 温升试验 --在电阻法测温升时,对温升常数k增加了“对于铜铝混合绕组,按234.5计算考核”。 --增加了电动机关于负载确定以及各部分温升试验之后限值的确定等相关内容。 --明确额定工作点的电动机条款中,增加了:对带电容运行的单相异步电动机,其温升试验应在{zd0}损耗点进行考核。 |
需进行补充试验(负载、其他部位温升考核) |
14 |
18 |
非正常试验 |
第12章 非正常工作 --只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得小功率电动机。 |
第18章 非正常试验 --适用于所有的小功率电动机 --规定未装有热保护器或其他保护装置的工业类电动机和直流电动机无需进行本章试验。 --明确规定对于额定电压在48V 及以下由独立电源供电的电动机,非正常之后的电气强度试验电压为500V及施加于带电部件与加强绝缘部件之间的试验电压为3000V。 增加: --对于装有热保护器的电动机还需进行长周期堵转试验: a) 带有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工作300次或72 h,两者取先出现的情况,除非对可能{yj}承受电源电压的电动机,持续时间为432 h,或直到保护器{yj}的断开电路。 b) 带有非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工作30次,每次动作之后,应尽快使热保护器重新复位,但时间不得小于30 s。 --带有电子电路的家用类电动机,应随整机一起经受GB4706.1中19.11的试验。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5 |
19 |
耐久性试验 |
第11章 耐久性 |
第19章 耐久性试验 与旧版标准无差异。 |
新旧版标准规定相同,无需补充试验 |
16 |
20 |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第9章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GB/T 5171的规定 |
第20章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规定了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限值,在在常态下不低于 20MΩ,在热态下不低于5 MΩ。 增加: --对于带有信号控制线的电动机,试验电压施加于信号线与电动机绕组之间,试验电压为1000V+2UN ,但{zd1}为1500V。 --施加于带电部件与加强绝缘部件之间的试验电压 (有效值) 为3000V。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7 |
21 |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
第8章 泄漏电流 --只是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机泄漏电流限值由各类产品标准规定。 |
第21章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适用于所有小功率电动机。 --温升后,1.06额定电压及实际负载下运行。 --规定了电动机泄漏电流限值:电动机在正常工作时,其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25mA。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8 |
22 |
湿热试验 |
第10章 湿热试验 --湿热后按正常方法测量泄漏电流。 --未规定湿热后电动机绝缘电阻及泄漏电流的限值。 |
第22章 湿热试验 --湿热试验要求同旧版标准。 --湿热后在电动机不连接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泄漏电流的测量。 --规定湿热后泄漏电流不得超过0.25mA,电动机绕组对机壳及绕组相互间的绝缘电阻在交变湿热试验6周期后应不低于0.22 MΩ;或恒定湿热试验2周期后应不低于1.0 MΩ。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19 |
23 |
起动 |
第6章 起动 --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小功率电动机,不适用于工业和类似用途小功率电动机。 |
第23章 起动 --适用于所有的小功率电动机。 --试验要求同旧版标准。 |
对工业类电动机需进行补充试验 |
20 |
24 |
元件 |
第16章 元件 --对元件未有具体要求。 |
第24章 元件 --增加了对离心开关、电动机运行电容器、电动机起动电容器、换向器、热保护器和热熔断体具体要求。 |
核查并需进行补充试验 |
21 |
25 |
电磁兼容性 |
无相关要求 |
带换向器的电动机以及带有电子线路的电动机可能会引起连续骚扰,应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 |
带换向器的电动机以及带有电子线路的电动机需进行补充试验 |
22 |
26 |
其它要求 |
无相关要求 |
增加: --对通用单相异步电动机产品应该进行{zd0}转矩、最小转矩和堵转转矩试验; --多匝线圈或绕组应进行匝间绝缘试验; --对于带实际负载的电动机,应进行铭牌数据的一致性检查 |
需进行补充试验 |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8日 实施日期:2010年01月18日 (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