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工作室”租金高 业主担责多
随着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种商业模式的发展,市场出现不少创新的业态,不仅改变了商业运营的模式,也对房屋租赁市场产生影响。相比以往居住、办公的租赁需求,各种工作室式的创新型业态表现出更复杂的需求特点,有些还模糊了居住与商务的界限。业内人士提醒,面对新型的租赁需求,租赁双方{zh0}进行租赁备案,并在合同中标注清晰双方权责。(番禺工业厂房)


案例

李小姐从公司辞职后为了便于教育孩子,选择转型从事教育行业,并办了自己的教育工作室,主要为家长提供教育培训。在租赁工作室时,她选择在交通比较便利的越秀商圈租赁了一套66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是一房大单位,租金6000元,厨房可以提供茶水点心,比较方便。(66平方米的公寓大单间成为教育工作室,月租金6000元。)



黄小姐早年在海珠区新设了一套小型单位,由于价格便宜户型设计不佳,一房单位三尖八角,而且厨房占据的空间特别大,一直租不起价。不过,前段时间却以4000多元/月租了出去,因为租客是做盒饭配送服务的,需要个大厨房,对居住的要求不高,但希望方便进行配送工作,黄小姐的房子正符合他的需要。


喜欢烘焙的张小姐开了家网店,在珠江新城租一套复式单位作为工作室,每日在工作室中做出新鲜的糕点在网店上出售。工作室布置精美,还有提供下午茶的地方,可提供培训和自制服务。(工业厂房)


现在,以工作室状态存在的各种创新型业态层出不穷,据中原地产明轩分行营业经理刘袁远介绍,目前各类工作室式的创新业态租赁需求明显增多,不少是年轻人创业,几人合租的情况比较多,有从事家教、xx、电商等各种业态,租赁需求以两房居多,相比商铺或写字楼的高额租金,他们比较倾向于选择交通便利有电梯的新小区。而相比于纯粹用于居住的自住客,他们对租金的承受能力更高一些,出得起较高的价格。



特别提醒广州曾一度非常严格执行“住宅禁商”政策,不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在已松绑不少,不少住宅单位获得物管、街道等同意,可以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对于如烘焙工作室、私房菜配送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餐饮业,目前监管和定位界限模糊。业内人士提醒,碰到此类租赁需求时,租赁双方,尤其是业主,{zh0}在租赁合同中备注清楚租客从事的活动和内容,明确双方权责,否则发生问题时容易产生连带责任。建议一定要进行租赁备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http://www.gzkc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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