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买红衣服!诺拉·艾弗然警告说。你买了后红衣服就会在衣架上站着,你总是没有机会穿。她的这句话我读过很多遍,每次读都点头,满心赞同。因为在我读她的话的时候,我几年前买的一件鲜红的软羊皮半短大衣就在我的衣架上无聊地站着。自从买了这件挺贵的皮衣,我就没怎么穿过,想起来可能顶多穿过不到十次,虽然每次穿我都得到赞美。可是这种半短的皮衣,春天穿不了,因为春天一下子就来了。秋天穿不久,因为到穿大衣的季节,半短的皮衣需要高筒靴,可是红色的高筒靴或黑色的高筒靴与秋天下午格外温暖的阳光不太适合,所以,我的红皮大衣,看起来真好看,却没机会出来在大街上走。
“千万别买红衣服!”这句话经常在我耳边想起,是因为我常常一看到红衣服就动心。虽然现在我的衣服的色调基本都是黑和灰的,可是在黑与灰的间歇里,我会仍然喜欢红的,纯红的。红的色彩让我觉得年轻,朝气蓬勃,充满了梦想。前些天去看妹妹,我们俩个逛商场,这是我们俩最常做的一件事,我突然看见了一套红裙装。试试,妹妹大叫:必须买,必须买,就是给你定做的一样。我看看镜子中的我,是的,我的苍老突然被红色给点亮了,我显得很焕发,红色突然让我枯萎的生命充满血液。虽然诺拉的声音就在我的耳边嘀咕:千万别买红色的衣服,可是她的声音实在比不上眼前的红色的诱惑的声音大。我咬咬牙,拿出信用卡,想,我在休斯顿买,反正在美国哪里都可以退,就先买了吧。刚买就开始想退路,似乎没有退路我就不买了。
这套红裙装先跟着我回到家。老伴看了,拍手说,很好看,真的很好,很适合你上课用,不必退的。受了这等鼓励,我就携带这套裙子回到阿纳泊利斯,把裙子从箱子里拿出来,挂到我的衣橱间里。挂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在我一色黑灰裙子之间,我已经有一套红裙装了,我还从来没把那套裙装作为裙装穿过呢。这套裙装,因为挂在套装袋子里,我很少立刻看到,所以很少让我想起来。再说,这套裙装也是那种什么时节都不太合适的这种。不过,我实在喜欢这套裙装的锈红色重镑真丝料子,所以就一直挂在那里,想象着等哪{yt}我有一个宴会的时候穿。那个想象的宴会到今天还没有举行,我的裙装还在那里等着。想到此,我从衣袋里拿出这套红裙装,穿上,这是一个三件套,长裙,无袖上衣,加带垫肩的有领子的正式外套。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在衣镜前站着看自己,看着突然锈红的自己,想起买这套裙装的事。
那还是在缅因州宝盾学院的时候。我从西部搬到东部,开始教职,同时完成我的论文。任何写过论文的人都知道,写博士论文的过程是很孤独的过程。一边做研究,一边写,从无中要创造个有出来,写得非常无依无靠。缅因州在美国的最北部,也是人口非常稀少的一个州。开车往往开几十里,也见不到什么人家。我每天教书,穿过校园就是我的住所。下了课,我或者是去图书馆查书,或者径直走回家,打开电脑,开始写。日子很白水,很灰色。宝盾学院位于波特兰以北二十多英里的地方,是一个靠海的小镇,本身就古典得发旧,我也不常常去古典的波特兰城。
一个xx的下午,我在房间里坐烦了,很想出去走。我突然很想看见人群,看见生命,听听挤挤攘攘的人声鼎沸。天气很冷,下着雪,我想了想,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到海边的道路都封住了,{wy}可以去的是商场,在波特兰的南边,毕竟里面有暖气,有很多买东西或不买东西的人。我就穿上大衣,开车去商场。阴霾的天空飘着细细的雪花,天空是灰色的,道路两旁的树林或森林是深色的,黑黝黝的,大地是白的。新英格兰的冬天如画一样,就是色彩单调:黑色的树林,白色的冰雪,灰色的天空。
来到商场,我直接去我喜欢的商店Filene’s 。这是一家以波士顿为根据地的服装店。1881年开张,在新英格兰地区十分xx。我后来搬到其他地方,发现一般的人不太知道这个店,只有新英格兰地区的女人才知道这个店。 这个店有特殊的雅致,2006年我听说这个店最终被Macy买去了,竟伤心起来。又一个历史名店被大公司买去了!我实在不喜欢Macy。Macy现在已经占领了美国的每一个商城了。我喜欢Filene’s的衣服,就是看也是好看的。看见减价的时候,也会买一两件。那天我进了店,东看西看,突然看到这套裙装。同样是丝绸料子的裙装,有好几个颜色,雪青色的,兰耦合的,居然还有粉色的,可是我被这套锈红色的套装迷住了。我买东西,总是一眼看过去,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再看也喜欢不起来。我一眼看这套锈红群就喜欢。我拿到试衣间,手抚摸着重磅真丝的感觉,光滑如水,如月光流过我的手间。我一件一件地穿上,望着三面落地镜中的自己,愣住了。那是另一个女人站在那里,那个女人除了面孔我熟悉外,锈红色的优雅让我说不出话来。我久久地站在那里,想象别人怎样看穿这个裙装的女人,享受着想象一种超出日常的灰黑的美丽,看着自己,好像自己是自己的闲雅的客人。
那是我人生{dy}次给自己花那么多钱买一套套装。买回来了,却没有机会穿。我自己似乎也不好意思穿这套与自己平常的色调不同的裙子,生活中没有什么要我格外优雅的机会。这套裙装跟着我搬家,搬到宾州,搬到阿纳泊利斯来。从古老的房子搬到古老的房子搬到我的谷仓搬到河边的房子搬到我的公寓里。跟随着我,好像一个梦想。我居然都忘了似的。
而我又买了一套红裙装!把这套也换上,在穿衣镜前看自己。看着看着以为自己是航空小姐,这套衣服怎么像航空小姐装?短袖的上装,极为合体,短裙也精精神神的。这两套不同的红色,给我两种不同的身份。一个是中年优雅, 另一个是青年的火热。我看镜子里的那个人,笑着冲她眨眨眼睛。这就是衣服的意义:让我们用衣服展现另一个自己,用服装创造另一个身份。
前几天在课堂上我们讨论服装——中国妇女的服装,我给他们看古代妇女、清朝妇女和民国时期妇女的服装,从服装谈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我说我有三件旗袍却从来没机会穿。一件金色锦缎绣着棕色和锈红色的小花的,一件是紫红真丝缇镶着白玫瑰的,还有一件玉色蓝花的亚麻的。我还刚买了一套红裙装,也没有穿。学生起哄:老师,老师,请一定穿你刚的红裙装来。我说我多么羡慕你们的制服,多好看啊。他们异头同摇:不好看,没有个性。我答应他们,可是第二天我还是没穿。学生们,特别是女生们,大叫着失望:老师你为什么不穿你的红裙装来?我摇头:不好意思。我真的不好意思在这个蓝色和白色的制服世界里用红色点燃严肃的校园。
我曾经在另一篇《女人是服装马是鞍》的文章里讨论过服装的意义。从每一个人的服装里我都看出那个人对自己身份的想象。我看人,往往先看服装。看一个人怎样穿着,我就能猜出部分这个人对自己身份的理解,虽然真的要认识一个人还需要别的方面。服装作为我们身份的定义几乎是一目了然的。有一段时间,那是我在读研究生的时候,我天天都穿土色的长裙子,因为羡慕嬉皮士们的返回自然的生活方式,我穿着也跟随着嬉皮。土色的印度花纹的长裙子,我有三四条,拖到地上,走来走去,我觉得这种随便中有一种无所谓的优雅。周六的时候在“周六市场”上见到别的嬉皮士们,我们彼此心照不宣,知道我们的立场是一致的。这种秘密的同盟,密码一样的文化联系,让我开心。
服装不仅是身份的定义,众所周知,也是我们审美趣味的表达。我的孩子小的时候,他的衣服自然都是我买。他成为青少年,成为大学生,我还继续给他买衣服。他居然不抗议,还常常赞美我:妈妈你有特殊的眼光,你会买衣服,你居然能看出这里的时髦来,给我买的衣服都很合意。他的这些话是我生命中得到的{zg}赞美之一。要知道这里的孩子们,没有几个人会认为自己的母亲会买衣服的。我的儿子,一个杰出的摄影师和画家,认同我的趣味,认同我对美服概念,还有什么比这更让我自豪的呢?遗憾的是,现在他坚决不让我给他买衣服了。因为他真的长大了。我对他长大了感到失落,失落之一就是不能给他买衣服了。三月份去旧金山看到他,我打开他的衣橱,只有不多的几件衣服,件件都很合身也很合他的趣味,我亦喜欢,只是嫌少,要他跟我去商场,给他买衣服,他却说:不用。我自己慢慢来,妈妈,你不用着急。我看看他,清癯的他,衣服在身上,浑身都透着清凉干净,英气帅气扑面而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装就是这种爱心的表达。世界上几乎每个有条件如此做的女人都是重视自己的服装的。我们的服装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公开的宣言书:我们怎样生活,怎样相信自己的身份,怎样看待世界和自己的关系,怎样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爱美,用服装表达这种美,是我们人类的特权。只有我们人类,可以用服装作为日常的美的表达。
街上不流行红裙子,我却有两套红裙装,还从来没有成套地穿过呢。
4/2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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