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如东岔河路政管理中队巡查人员巡查至G328线161k+200m处时,发现公路左侧新增一红底黄字“北方菜馆”的活动非标,店主为让非标更显眼、更醒目,又擅自在人行横道标志牌上缠绕着正在不断闪烁的荧光灯灯带,既影响标志牌的整洁美观,又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给公路通行带来安全隐患。
路政人员当即找来当事人,向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告知其擅自将荧光灯带缠绕交通标志牌及非标摆放路边,既破坏了标志牌的整洁美观,又分散驾驶员注意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涉路违法行为,责令其自行xx违法非标,拆除荧光灯灯带。该当事人一开始对路政人员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店面距路边较远,比较偏僻,沿途餐饮店又多生意难做,为招揽生意,促进竞争,不得已才在公路边设置了这一小广告,为使广告效果更佳、更醒目,才将荧光灯灯带缠绕交通标志牌上,并不影响公路通行。经路政人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后,最终当事人打破了固有的认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即撤走了该违法非标,拆除了荧光灯灯带,xx了公路通行安全隐患,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国道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