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浦路道路绿化工程A标段招标
所在地区 :
中国
招标内容 :
福州市林浦路道路绿化工程A标段招标
所属行业: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浦下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660万元,绿化面积约336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林浦路道路绿化,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院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
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
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6.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
3.7.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 月 6 日至2010 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 东 王
志
电
话:13718715915 13261588196
邮 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运通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