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音响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CSZFCG2010-025;
二、采购项目:音响设备1批;
三、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标书内提供以下资质文件: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总价和分项价,同时要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不低于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六、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不明确应及时向我中心询问,若在投标文件中改xxx、型号、规格等必须以文字说明,并保证其配置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zh1}结算xx价。
七、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属于原厂配置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进口品牌设备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原厂防伪认证证明,国内品牌应提供原厂销售提货证明和产品保修单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一切责任由投标方承担。中标供应商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八、评标办法: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xx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采用{zd1}评标价法评标。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十五天内安装完毕。(交货地点:赤水市内)。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或邮寄至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得以传真方式报送投标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由同级国库集中支付全额合同款。
十二、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定,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方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电话:0852-2861433
传真:0852-2861433
邮编:564700
联系人:董钰彬、李柔健
贵州省赤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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