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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体现着企业形象,是企业的精神名片。人们认识一个企业,往往是从其商标开始。因此,设计选择一个好的商标是至关重要的。
一、商标要简单明了
商标中数字商标是常见的一种,如555香烟、999胃泰、505神功元气袋等;单字商标如将牌香皂、虎牌万金油等;连字商标如大xx泡泡糖等。世界xx如尼康、可口可乐、柯达等上口易记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商标的识别性很重要
企业设计商标时,总会想到太阳、月亮、星星、风景、名胜、名人、动植物等众所周知的象征物。用风景名胜可渲染产品,用动物可表现动态形象,用名人可扩大知名度。
三、商标设计必须独特
商标作为产品的标志、企业的脸面,必须与众不同。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四、借助“流行”设计商标
借助“流行”的船来为企业(或产品)的商标迎风远航,在营销实践中就有许多成功的例子。如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虚构的宇宙牌香烟的相声节目,影响很大。某烟厂乘机将新开发的香烟注册为宇宙牌投放市场,获得成功。
五、商标设计要避免相同与近似
商标设计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如盛锡福、同升和、IBM等。再如把Sonny这个词去掉一个字母n,变成SONY,就是一个典型的有音无意的新名字。
六、商标设计要考虑国际化
商标设计一般要符合目标市场的消费心理和习惯,符合当地的社会文化状况、宗教及喜好禁忌。如东南亚不喜欢绿色;西方国家不喜欢13;日本人不喜欢4;华人喜欢8等。
商标设计要考虑延伸性
商标设计要有战略眼光,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应是一个有远见的系统工程。如长虹、海尔,就考虑到它要适应更广阔的经营范围,将来能起到总商标的作用。
商标设计要遵守政府法规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各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2)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近似的。
(3)同其他xx国际组织的旗帜、标志、徽记、名称相同或相近的。
(4)带有民族岐视性,夸大宣传和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质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
发明人、创始人可作产品商标
商标设计还可以根据特色产品的发明人、创始人作产品的商标,或用原先的xxx作商标。如“张小泉”剪刀、“王致和”腐乳、Adida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