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大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布业绩华大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除税后之综合亏损为10,267,136港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亏损10,443,,353港元),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之综合业绩连同上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附注 港元 港元营业额 2 190,624,015 150,719,448 销售成本 (91,628,532) (113,845,525) 其他服务成本 (27,,322,092) (19,511,427) 71,673,391 17,,362,496 其他收入 2,367,476 2,323,108 证券投资盈利(亏损) 3 (2,206,293) 467,967 行政费用 (22,823,282) (14,084,525) 2 投资物业重估减少前之经营溢利 49,,011,,292 6,069,046 投资物业重估减少 (26,900,000) (10,269,816) 经营(亏损)溢利 4 22,111,292 (4,,200,770) 财务成本 5 (8,874,576) (8,240,275)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3,491,768 2,265,719 经常业务除税前亏损 16,728,,484 (10,175,326) 税项 6 (6,461,348) (268,027) 本年度期间亏损 净额 10,267,,136 (10,443,353) 港仙 港仙每股亏损 7 基本 0.29 (0.32) 附注: 1. 概述本期内,本集团首次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若干新订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会计实务准则」).所采纳有关之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对本集团本期间之业绩并无重大影响.但是,由於采纳会计实务准则第34条「雇员福利」雇员可享有有薪年假约1,895,000港元於本年度拨备. 2. 营业额 营业额指经营酒店及备有家俱之单位之收入、物业租赁收入、出售持作买卖物业及证券收入、利息及股息收入之总计,并分析如下: 3 本集团 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港元 港元酒店及备有家俱之单位经营之收入 41,189,172 24,508,940 物业租赁 20,099,327 15,761,580 出售楼宇收益 117,246,663 -出售买卖证券之收益 7,165,750 104,329,380 利息收入 4,178,646 3,764,,510 股息收入 744,457 2,355,038 190,624,015 150,719,448 业务收入及业绩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xxxx 物业发展 证券投资 及出租单位 物业投资 及买卖 及买卖 综合账目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收入外来收入 41,189,172 23,099,327 117,246,663 9,,088,853 190,624,015 业绩分类业绩 10,,938,824 (4,782,117) 31,686,627 (207,858) 37,635,476 其他收入 82,376 未分配之公司费用扣除代支联营公司份额 (15,606,560) 经营亏损 22,111,292 财务费用 (8,874,57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73,135) 3,564,903 - - 3,491,768 除税前亏损 16,728,484 税项 (6,461,348) 4 期间除税后亏损 10,267,136 业务收入及业绩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xxxx 物业 证券投资 及出租单位 物业投资 发展及买卖 及买卖 综合账目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收入外来收入 24,,508,940 18,536,580 - 107,673,928 150,,719,448 业绩分类业绩 4,784,114 7,755,075 - (4,440,889) 8,098,300 其他收入 494,523 未分配之公司费用扣除代支联营公司份额 (12,793,593) 经营溢利 (4,,200,,770) 财务费用 (8,240,275)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3,785) 2,279,,504 - - 2,265,719 除税前亏损 (10,175,,326) 税项 (268,027) 除税后亏损 (10,443,353) 5 按地区市场划分本集团按地区市场划分之分析如下:本集团 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港元 港元香港 181,257,036 150,719,448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其他地区 9,,366,797 - 190,624,015 150,719,448 3. 证券投资盈利(亏损)本集团 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港元 港元买卖证券未实现(亏损)盈利 (1,423,693) 605,967 其他证券减值亏损 (782,600) (138,000) (2,206,293) 467,,967 4. 经营溢利(亏损)经营(亏损)溢利已扣除折旧及摊销款额2,280,472港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2,417,100港元). 6 5. 财务成本本集团 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港元 港元利息:银行xx及透支 4,840,,987 4,176,799 须於五年内偿还之其他xx 2,488,457 4,159,276 可换股债券 3,860,634 2,923,749 发行债券费用摊销 809,037 592,103 11,999,115 11,851,,927 减:已用作发展中物业 成本之款额 (3,124,539) (3,611,652) 8,874,576 8,240,275 6. 税项本集团 截至 截至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九个月港元 港元税项支出包括: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香港利得税本年度 6,013,440 289,,382 往年度,超额拨备 51,603 (255,516) 6,065,,043 33,866 联营公司香港利得税 396,305 234,161 7 6,461,348 268,027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按香港税率16%(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16%)计算. 7. 每股盈利(亏损)本年度期间每股基本盈利(亏损)之计算乃按本年度期间 溢利(亏损)净额10,267,136港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亏损10,443,353港元)及本年度期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548,472,,566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3,256,692,873股).计算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年度摊薄后每股盈利并未假设由本公司已发行及授出而尚未获行行使之认股权证及优先认股权获行及已兑换尚未兑换之可换股债券,因为该认股权证之认购价及优先认股权之行使价均高於本年度股份之平均市场价格及兑换尚余之可换股债券均会有非摊薄性的影响.并未计算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九个月摊薄后每股亏损,因为该认股权证之认购价及优先认股权之行使价 及兑换可换股债券会引致这期间每股亏损减少.股息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股息(二零零一年:无)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一)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有权出席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及xx之股东,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银行港湾中心地下本公司之股份过户处登捷时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8 管理层之讨论及分析於回顾财政年度内,本集团继续其於物业投资,物业发展及买卖,物业租赁之经营,於酒店及备有家俱之单位投资 及经营及投资控股等业务.於回顾财政年度之营业额及溢利之增加主要由於华大售出本集团商住楼宇.来自除税、财务费用及应占联营公司溢利份额前之经营溢利约 49. 000. 000港元,但并未计及投资物业重估减值约27,,000,000港元.来自本集团酒店业务所得之经营收入微升因为不断地控制成本.酒店房间租金下降下,酒店全年平均入住率约89 %.可是,於回顾财政年度后,由於非典型肺炎爆发之影响,酒店业务受到况重打击.酒店业务之前景有赖於控制该传染病之成效.至於物业租赁,於回顾财政年度,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保持全面出租率约95%.至於物业发展,住於蚝涌之三十四间半独立屋之建筑工程仍然继续,该发展工程项目预计於二零零三年年底完成.於回顾财政年度,本集团已分层售出位於香港高街楼高二十六层之商住楼宇杨华阁.此项出售已实现盈利净额约 25,000,000港元.於中国上海,本集团於西藏路之发展工程项目经已完成,自二零零二年四月起,经已开始各备有家俱之单位之短期租赁业务.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对外银行借款与 资产比率约7.8%.本集团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对外银行借款款额约90,000,000港元,并由若干物业,上市证券及本集团其他资产总怅面值约781,000,000港元作为抵押.该等借款主要以港元面值按浮动利率计算利息.因此本集团外汇之风险极低.於回顾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之雇员数目并无重大变动,,而薪金及福利乃参照市?而厘定. 9 总括而言,由於经济受到美伊战争及非典型肺炎爆发之双 重影响而受挫,董事会预期香港之业务经营环境仍然因难.故此,本集团在其业务发展方面将继续遵行审慎政策.上市证券之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年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进一步资料载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条例附录16第45(1)至45(3)条规定之资料之详细业绩公布,将於适当时候在联交所网站刊发.承董事会命秘书李业华 香港,,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兹通告华大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假座九龙尖沙咀漆咸道七十三至七十五号九龙华美达酒店一楼召开股东 周年大会,以便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告表、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2. (1) 重选退任董事;及(2)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0 3. 重聘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在认为适当时,通过下列决 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动议: (a) 一般性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权力,在有 关期间(定 义见下文)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或本公司之股份可能上市并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遵循及按照所有适用法例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或其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下(经不时修订)购回本公司股份;惟根据本决议案之批准而购回股份之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百分之十;及(b)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至下列任何较早之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限届满之日;或(iii) 本决议案所载之权力经由股东大会通过 普通决议案将之撤销或修订之日.」承董事会命秘书李业华 香港,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 11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及xx之本公司任何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并於xx表决时代其xx.所委派之代表亦同样有权於大会上发言.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2.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签署该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