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2日我收到了徐州**科技有限公司传真过来的一份订货合同,随后收到了该公司一笔1871.82元的汇款。按照往常的习惯我进行了仔细地核对,汇款金额和合同金额是相符的。可是合同上产品的价格不正确,V323.13.1-4不含税价格是286.00元,而合同上的不含税价格却是311.97元。这可马虎不得,我立即跟对方公司工作人员打了电话。
由于第二天是周六的缘故。直到昨天徐州**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才给了我们回复。原来是把产品搞混了。我们公司供应的产品里两种高温胶管,物料描述分别是V323A.13.1-4和V323.13.1-4,前者的价格是311.97元,后者的价格是286.00元。而他们公司现在需要采购的是V323.13.1-4这种高温胶管,每根差价是25.97元呢。他们共订购6根胶管,汇款多出了155.82元。
问题弄清以后,我们马上把差价给退了回去,截止到现在事情总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时候我心里也总算松了一口气。
(财务部 刘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