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估计是每一个孕妇都会浮现在心头的问题。
先一条一条回答吧,我先说我的意见,然后再把相关的资料(可能会比较枯燥)放在后面,供大家查阅。
1. 孕早期能做B超吗?
我的意见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尽量不做。当然,出现出血、xx等紧急情况,是需要做B超来的。
当然,如果做了,也不会对bb的发育造成严重的影响。不要因为做了B超,就担心这,担心那的。紧张的心情反而对bb更不好。
我的经验是孕早期做一次b超,也没有发现有严重的问题。
我{dy}个孩子在头三个月内,没有做过任何的检查,知道怀孕后,医生就告诉我,12周的时候才需要去检查。于是,我乖乖地在12周才去做检查,当时医生只是对我做了内检(xx检查)以及测量了腹围等,没有做b超。
整个怀孕过程,我好象只做过一次黑白B超。BB出生的时候也是很健康的。
我的第二个孩子,是在6-7周的时候做了一次检查,其中也有做B超,我也为此担心了一阵。然后整个孕期左B超,右彩超,一共做了大概有5次B超,其中一次彩超。
现在bb一切健康。
我能体会大家紧张和期待的心情,我也一样。同时,我也知道现在的医生是越来越喜欢叫孕妇做B超,不做B超或者少做B超的医生,现在已经几乎绝迹了。
不过,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B超对BB有严重的危害,但是,未知的危害不一定就不存在。
所以,为了给BB一个更加安全和自然的环境,大家还是尽量少做一些B超。
我的一个朋友在孕8周左右,医生开了一次彩超给她,我觉得这个医生是相当不负责任的。
大家自己要心里有数,遇到这样的医生,要懂得坚持。
2. B超对BB有危害吗?
我的意见:现在没有证据显示有严重的危害,但是我还是持保留、怀疑的态度。
只有在有必要做的时候才做,但是还是要尽量控制整个孕期照B超的次数,而且每次间隔{zh0}一个月以上。
例如,孕中期,除了排畸需要(第20周左右),一般的月检就不要做了,孕中期是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时期,通过妈妈的体重、腹围、胎心音、腹部触诊就基本可以满足监控的需要了。
现在很流行说要给胎儿拍个照,其实为了bb的健康,还是保留点神秘感吧。为什么呢?我在彩超里面再详细谈。
孕晚期,也除非是快生了,做一次B超看看胎儿发育的尺寸。其实是不是头位,还是臀位,通过腹部触诊、听胎心音的位置等等,就已经可以知道了,不需要动用B超。另外,能不能顺产生下来,有经验的助产士通过腹部触摸胎儿的头骨就能够说准个七八成,也不需要动用B超。
再一句,B超也是有误差的。数字是呆板的,人才是活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如果在浑浊的水里去看不远处的东西,也是会模模糊糊的,也会损失很多细节的,要凭一部分的猜测;没有什么远近的距离感,这样两个前后的物体重合了,你也可能看不出来。
B超就是这样的一种视像。
3. 需不需要做彩超?
有很多医院现在流行做彩超、或者什么3D/4D,反正听上去很高级很高级。也让准妈妈准爸爸们特高兴,哎呀,可以见到肚子里的小宝宝了。多好!
但是我的意见是:尽量不要做,尤其不要做那种给胎儿拍个照的B超。
彩超,显像可能会清晰一些,但是这个清晰是通过增加超声波的力度、增加超声波停留在某个部位的时间而达到的。对BB来说,也是一种不确定的干扰和有可能成为伤害。
有的医生说,一定要做,因为只有做彩超,才能知道bb是否发育正常。这个理由不充分。
我自己的经验,在香港也只是黑白B超,就可以达到排畸的效果。而且B超不是{wn}的,对于很多发育缺陷,它也是无法检测到的。我在做排畸目的的B超时,医院给了我一张单,说明了B超的局限性。(可惜不在身边了)。
当然,自己的妇产科医生坚持要做的,我们作为病人也没有多少选择的权利。我的策略是顺应医生这一次,但是前后几个月内尽量不做B超。
有关B超的资料:
B型超声检查仪是一种很有用的医学诊断仪器,在产科常用于诊断妊娠、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胎盘情况等。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是一种非侵入性的、对受检者无损害的检查。其实,超声波也是一种能量形式,达到一定剂量时受检者体内会产生生物效应,使发生生物效应的局部细胞受到损害。在人体的多数器官中,损伤少数几个细胞无关紧要,但如果损害了生殖细胞或处于发育敏感阶段的胚胎,其后果是严重的。
曾有人利用新生儿脐带血的淋巴细胞做“姐妹染色单体互换”试验,简称“SCE”试验,对妊娠3个月以内,孕4~6个月及孕7月至足月首次接受B超检查和怀孕后未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中的SCE进行比较,结果显示:早孕期间做过产科B超的新生儿脐血中SCE频率增高,而中、晚期妊娠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SCE与孕期未曾做过B超的新生儿无显著差异。
SCE增高是机体受环境有害因素影响的一种警告信号,反映了细胞的遗传物质受到损伤后仍存活下来的细胞情况。早孕期是胚胎受致畸、致突变、致癌因素影响最危险阶段,B超检查引起该阶段的SCE频率增加,表示胎儿的DNA可能受到某种损害。因此,早孕期的产科B超检查应慎用。
但到底是不是一次B超就会影响胎儿,检查多长时间会对胎儿产生影响,目前尚无定论。国内曾以强度20毫瓦/平方厘米的剂量,对1万名孕妇进行孕期常规检查,未发现一例胎儿异常。为进一步确保安全性,我国于1987年规定,超声波检查的安全剂量为10毫瓦/平方厘米。因此,除外科研或特殊情况下对胎儿需要进行长期动态观察外,目前各医院在妇产科领域使用的常规B超检查,对胎儿是无害的。
自50年代中期,超声开始应用于妇产科临床,许多医生已把它列为妊娠期的常规检查手段,孕期超声诊断曾一度被认为是安全无副作用的。果真如此吗?
近年来,生物物理学家对此提出质疑。其理由是,超声对固体和液体均有很强的穿透能力。高强度的脉冲超声波在含有微米级的小气泡的液体中传播时,可导致气泡收缩、膨胀以及猛烈的爆炸,称为“空化现象”。瞬态空化作用时,靠近爆炸气泡附近的细胞会受到损伤。
一般地说,在人体内大多数器官中,损伤少量细胞不会产生危害。但对正在发育敏感期的胚胎和胎儿,即使只是损伤几个细胞也是不允许的。国外研究人员发现,孕妇进行检查时,子宫内胎儿的活动比平时增加。
我国学者在研究中还发现,孕早期超声诊断影响绒毛细胞内的生化代谢,并使蜕膜组织的多疫反应减弱。这些变化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无疑会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国内有研究表明:诊断时超声照射早孕妇女20分钟以上,绒毛SCE明显上升。专家认为,SCE频率升高是染色体DNA受损的敏感指标,表明细胞遗传物质受到损害。毛细胞含有与胚胎及胎儿同样的遗传信息,它维系着早孕胚胎的发育,绒毛细胞受损,势必危害胚胎的发育。
近年来,由于超声诊断仪种类增多,功率大,频率高,并且超声应用已呈现早期化和多次化的特点,尤其扩展到对卵、胚胎发育期进行监测。在器官形成的早期胚胎阶段,对物理、化学刺激都很敏感,故早期应用超声诊断会对胎儿引起不良反应。
因此,早孕妇女应慎用B超。不必要做则尽量不做,确实需要时,也应严守最小剂量原则,尽可能减少超声波的强度,缩短检查的时间。
对于高度怀疑下列五种胎儿畸形者,可用B超进行诊断:
1、 无脑儿:可在妊娠3个月后检出;
2、 脑积水:脑积水常合并羊水过多,易于检出;
3、 神经管畸形中的脑脊膜膨出;
4、 脐带异常,如:脐膨出;
5、 消化道异常,如:消化道闭锁、十指肠闭锁等。
用B超检查还可以依次对胎儿的头部、颈部、胸部、腹部进行扫查,可诊断联体畸形、小头畸形等。高分辨率的B超甚至可对唇裂等微小畸形准确诊断。
值得注意的是:挪威等国家的研究表明,不适当的B超检查会损害胎儿的xxxx,出生后有“左撇子”倾向。因此,正常妊娠者应该根据医生建议,在适当的时间接受适当的B超检查,次数不宜过多,每次检查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为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降低畸形儿和有缺陷儿的出生率,检查是很必要的。但有不xxx对做B超检查的安全性心存恐惧,且对怎样合理B超检查有很多疑问,那么,孕期该做几次B超检查呢?
首先,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除非对下列情况:1.xx流血及xx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2.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xx提供依据。⑶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1.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脊柱、心脏、肺、胃肠、双肾、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时,胎儿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zj0}时期。2.孕24~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心脏。可发现鼻唇部、心脏的畸形情况。3.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1.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2.母体患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3.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xx或受到感染;4.母体酒精中毒;5.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6.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一般情况下孕期需做3~4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但如果孕期出现xx,xx流血,胎动频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还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
B超对胎儿到底有无伤害,在医学领域中尚没有xx性定论,可谓众说纷纭,大多数学者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肯定的伤害。从B超原理上分析,B超是超声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是一种声波传导,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但事实上,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整个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B超检查,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曾经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实验,对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儿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进行B超照射, 发现没有照射过的,没有任何影响,照射五分钟的,角膜或晶状体有轻度水肿,照射十分钟的,水肿程度较照射五分钟的重一些,但是可逆的,停止照射后可恢复正常。如果照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改变就不可逆了。所以,有学者建议,一次B超的时间不要超过五分钟。
还有科学家研究发现,超声检查至少对妊娠三个月内的胎儿是有害的。1994年,加拿大医学家对大量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进行研究后发现,儿童的语音发育迟钝与产前B超有关。1997年德国医学家研究认为,怀孕三个月的胎儿的骨骼对高温更敏感,此时应用超声进行产前检查会造成胎儿骨骼受损。如果孕妇高热时进行超声检查,危害更大。
瑞典科学家称,有证据表明,孕期内进行B超检查,可能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他们的结论是基于:接受过超声波照射的男婴,出左撇子的比例偏高。他们认为,男婴的xxxx系统很可能在超声波xx过程中受到影响。然而,斯德哥尔摩的卡洛林斯卡研究院的一位教授希望孕妇不要因为研究报告而拒绝接受超声波检查。他说,至今没有证据证明婴儿大脑受到损害。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必要时才运用超声,如无充分的理由,胎儿不应该受到照射。美国超声机构提出: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
B超检查胎儿有可能出现危害。有些国外专家根据实验证明,B型超声对女婴的卵巢可能有影响,有可能影响将来卵巢所承担的生育和调节月经的功能。因此,孕妇应忌过多用B超检查胎儿。
本文摘自《怀孕安产知识百科》,由北京中山响沙图书发行中心授权摇篮网发表,
B超的工作原理
基本原理:超声在人体内传播,由于人体各种组织有声学的特性差异,超声波在两种不同组织界面处产生反射、折射、散射、绕射、衰减以及声源与接收器相对运动产生多普勒频移等物理特性。应用不同类型的超声诊断仪,采用各种扫查方法,接收这些反射、散射信号,显示各种组织及其病变的形态,结合病理学、临床医学,观察、分析、总结不同的反射规律,而对病变部位、性质和功能障碍程度作出诊断。
用于诊断时,超声波只作为信息的载体。把超声波射入人体通过它与人体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获取有关生理与病理的信息。一般使用几十mW/cm2以下的低强度超声波。当前超声诊断技术主要用于体内液性、实质性病变的诊断,而对于骨、气体遮盖下的病变不能探及,因此在临床使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用于xx时,超声波则作为一种能量形式,对人体组织产生结构或功能的以及其它生物效应,以达到某种xx目的。一般使用几百-几千mW/cm2-以上高强度超声波。
缺点
由于成像原理不同,几种仪器对各种脏器的检查也各有突出特点!
1 比如B超在清晰度、分辨率等方面,明显弱于后者。
2 B超对肠道等空腔器官病变易漏诊。
3 气体对超声影响很大,患者容易受到患者肠气干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检查结果
4 B超检查需要改变体位屏气等,对于骨折和不能配合病人不适用。
检查结果也易受医师临床技能水平的影响。
5 孕妇滥查B超可能易致胎儿畸形
超声的误区
彩色B超(彩超)一定优于黑白B超?
彩超检查,是指“彩色多普勒诊断”。它是在普通B超的基础上添加了频谱血流,通俗的说就是彩超比B超多了个血流功能,在某些检查上意义不大!
做B超就可以xx看清楚?
影像学检查只是临床诊断的辅助检查,影像学即看影猜物,并不能够定性诊断。它的表现为高中低的回声图像,需要和临床医生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和自己的经验才可以做出诊断,任何疾病不能够xx依赖B超而肯定!
B超和彩超的对比
彩超简单的说就是高清晰度的黑白B超[3]再加上彩色多普勒,首先说说超声频移诊断法,即D超,此法应用多普勒效应原理,当声源与接收体(即探头和反射体)之间有相对运动时,回声的频率有所改变,此种频率的变化称之为频移,D超包括脉冲多普勒、连续多普勒和彩色多普勒血流图像。
彩色多普勒超声一般是用自相关技术进行多普勒信号处理,把自相关技术获得的血流信号经彩色编码后实时地叠加在二维图像上,即形成彩色多普勒超声血流图像。由此可见,彩色多普勒超声(即彩超)既具有二维超声结构图像的优点,又同时提供了血流动力学的丰富信息,实际应用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欢迎,在临床上被誉为“非创伤性血管造影”。其主要优点是:①能快速直观显示血流的二维平面分布状态。②可显示血流的运行方向。③有利于辨别动脉和静脉。④有利于识别血管病变和非血管病变。⑤有利于了解血流的性质。⑥能方便了解血流的时相和速度。⑦能可靠地发现分流和返流。⑧能对血流束的起源、宽度、长度、面积进行定量分析。
但彩超采用的相关技术是脉冲波,对检测物速度过高时,彩流颜色会发生差错,在定量分析方面明显逊色于频谱多普勤,现今彩色多普勒超声仪均具有频谱多普勒的功能,即为彩色──双功能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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