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推出的第二天,一家农用车生产企业给上级有关部门打了一份报告,反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民购车减少、企业生存困难的情况,并举例介绍了增加的3项费用:一、从前,在北京、河北上一个牌照收145元,南方部分地区只收80—120元,其中还包括安装牌照、喷号和检测尾气等费用。但现在,仅牌照费和驾驶证就要缴纳480元,有的省份达520元;二、车辆必须缴纳第三者责任险,河南、湖北、河北等省的农民购买一台农用车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少的900多元,多的1750元;三、购车要增加10%的购置税。
实际上,山东的农机产品产销量虽在国内占13强,却没有一个年出口交货值过亿元的企业,绝大多数徘徊在2000万—3000万元之间,而且销售收入达10亿元的企业仅8家,利润超过3000万元的仅10家。以小拖拉机行业为例,山东近年来新生的企业尽管有80家之多,但2003年产量超过10万台的仅2家,80%的企业年产仅几千台甚至几百台。多数企业拼价格求生存,把“让利不让市场”作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惟一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