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
“坐堂医”是中医传统的行医方式,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自2007年7月开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在全国选择了部分市县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又扩大了试点范围,目前确定了北京西城区等48个地区为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地区。同时,为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了供试点使用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现将有关政策措施介绍如下。
一、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必须遵循的5个原则。
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
二要认真总结和充分借鉴过去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三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研究;
四要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五要切实规范管理。
二、明确了中医坐堂医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执业医师法》进行管理,将“坐堂中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进行注册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
三、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3、中药饮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
四、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依据:
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进行审批。
五、对中医坐堂医诊所设置的标准要求
1、人员条件
人员标准不低于中医诊所,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考虑到要吸引高水平的中医医师到“坐堂中医诊所”为群众服务,允许中医医师将“坐堂中医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
2、房屋条件
鉴于执业时只允许开中药饮片xx,房屋标准中只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诊室,免去诊所标准中的处置室和xx室,建筑面积低于中医诊所。即: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设施设备条件
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4、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规定了中医坐堂医诊所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
考虑到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主要目的是发挥中医传统行医方式的作用,目前,只允许中医坐堂医诊所提供中药饮片服务。
七、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
要求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和奖惩制度;
二是要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定期收集接受服务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将接受服务公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从业人员的重要标准,防止中医坐堂医诊所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xx”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保健品等现象的出现。
同时,要求中医坐堂医诊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预防医疗事故,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xx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医疗、财会收费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xx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患者就诊要有登记;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手段、诊疗时间以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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