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9 13:15:36 阅读1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 国家射箭队参加第16届亚运会组队{dy}阶段选拔赛已顺利结束,根据射运字[2010]1号(《射箭项目参加第16届亚运会组队选拔办法》通知)的规定,男、女个人积分前12名的运动员进入国家射箭队备战第16届亚运会{dy}阶段的集训,并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经中心研究,确定了国家射箭队备战第16届亚运会{dy}阶段的集训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10年3月21日至07月25日 二、集训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集训名单:(见附件) 四 、集训要求: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带xx器材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二)参加集训运动员、教练员需交15张小2寸白底彩色近期标准证件照。要求免冠、免首饰、平光像纸、正面照,不戴眼镜,上衣要与白底有较大的色差,与本人当前面貌相差不大的近照,每张相片后面用圆珠笔正楷签名; (三)参加集训运动员、教练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1份,要求复印件清晰; (四)参加集训运动员、教练员需携带本人临时组织关系和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无论此前在国家队是否有护照,均按此办理,如在地方有因公护照,请在当地有关部门注销,并将注销后的护照和注销证明上交; (五)参加集训人员,如已在本单位办理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报到时应携带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互助保险证明,报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人事部备案。已办理优秀运动员互助保险者,在国家队训练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国家队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体人字[2004]525号)办理。 (六)参加集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逾期报到者将视其自动放弃本次入队资格。 五、联系人: 穆 勇 13911990559 张晓雷 13901205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