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环境保护部应急办联动,直击“12369”投诉受理动态大气污染投诉三月 ...

本报与环境保护部应急办联动,直击“12369”投诉受理动态
大气污染投诉三月略降

   基本情况
  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接听群众电话举报688次,受理64件;处理录音留言682条,受理9件;收到网上举报640件,受理43件。2010年3月受理群众举报数比2010年2月增长了118%。
  举报情况分析
  2010年3月的环保举报涉及的区域、污染类型和行业呈现出一些规律性特征。
  (一)区域分布特点
  在今年3月受理的群众举报中,四川、河北、江苏、山东4省举报数较多,占全国总数的38.79%。黑龙江、上海、海南、贵州、西藏、甘肃和宁夏的举报为零(详见图一)。
  (二)污染类型分析
  从统计数据来看,群众举报的热点仍然是大气污染问题,占42%,其次是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三者合计约占受理总数的93%。与上月相比,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举报分别增加了7个和4个百分点,大气污染举报减少了7个百分点(详见表一和图二)。(注:由于一件举报中可能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因此“污染类型件数”≥“受理数”)
  (三)涉及行业情况
  今年3月受理的举报件涉及的主要行业分布情况如表二和图三所示。
  从统计数据看,化工、金属冶炼加工、非金属矿产加工、造纸及纸制品业等行业的举报较为集中。其中,化工及金属冶炼加工是群众举报的热点,占受理总数的52%。与上月相比,金属冶炼加工、非金属矿产加工和电力、热力生产业以及造纸及纸制品业的举报有所增加,分别增加了5个、4个、4个和3个百分点,采矿业、化工业、纺织业的举报有所减少,分别减少了7个、7个和3个百分点。
  典型案例 
  金雨伞防水材料公司违法扩建
  环保部门责令其新建生产线停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金雨伞防水材料公司擅自新建生产线、违法排污,近日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009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南宁市金雨伞防水材料公司生产中排放黑色浓烟,有刺鼻气味,且企业距离村民房屋最近仅几米,影响村民生活。村民两年前曾向地方环保部门反映,但没有改善。
  接到转办件后,南宁市环保局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2010年1月11日,南宁市环保局和兴宁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将一个仓库改建成沥青防水卷材生产车间,增建了3条卷材生产线,且未配套建设完善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沥青废气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这家公司主要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于2001年经原邕宁县环保局批准,同年投入生产,后通过了原邕宁县环保局的环保竣工验收。
  针对这家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南宁市兴宁区环保局进行了处理: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新建生产线的生产,并罚款两万元;二是责令新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对这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2010年1月27日送达。目前,这家公司已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停止了新建生产线生产。
  晋州两制革厂无照生产排污
  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张家庄村两家制革厂违法生产,近日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2010年1月2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张家庄村有两家制革厂锅炉冒黑烟,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村东占地3亩多的大坑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这两家企业被环保部门处罚后,还经常在夜间偷偷生产,废水依旧直排。
  接到转办件后,2010年2月2日,石家庄市环保局会同晋州市环保局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这两家制革厂位于张家庄原制革小区内,是从事皮革轧光、墩花、绷板等后整理工艺的小型企业,均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工商营业执照,擅自建设投产。小区内原制革场地已转型为以养猪为主的养殖场,但被举报企业利用几间废弃厂房,正在从事生产,其中1台0.7吨小型环保锅炉作业时,因司炉工操作不当时常有冒黑烟现象。
  石家庄市环保局已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擅自投产,并责成晋州市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其违法生产。目前,这家公司已按要求停止生产。
  恒基铸造公司擅自技改违法排污
  部门联合督办依法予以取缔
  山西省吕梁市恒基铸造有限公司擅自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污,近日被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2010年1月1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文水县恒基铸造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炼铁炉的烟尘和废气排放量很大,排放物质在空气中形成灰色漂浮物,当地居民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接到转办件后,吕梁市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企业建于1992年。2003年6月,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进行技改,建成两座208立方米镍铁高炉。2007年,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对这一技改项目予以批复。由于不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2009年8月,山西省环保厅下发文件要求关停这两座高炉生产线。同年9月,吕梁市环保局也发文提出明确要求。同年10月,文水县政府要求这家企业限期于2009年10月31日前停止生产,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施。
  2010年1月26日,吕梁市环保局、文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未限期关停、未拆除高炉,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全,存在环境污染。
  3月10日,吕梁市环保局、监察局联合对企业关停情况进行督办,责成文水县政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3月13日,电力部门已对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其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山西省环保厅已要求吕梁市环保局、文水县环保局督促企业按要求尽快拆除生产设施,关停到位。
  奔达制药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产
  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试生产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奔达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废水、废气,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
  2010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奔达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时常排放类似氨气味道的废气,严重时附近村民眼睛难以睁开;同时,这家企业将黑色污水排放到附近农田灌溉用的水渠中,造成周围树木、农作物死亡。虽然企业每年都向当地农户赔偿农作物损失款,但是村民依然担心健康会受影响。当地村民多次向政府反映此问题,2008年当地政府承诺将工厂搬迁,但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
  接到转办件后,荆州市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企业处于试生产状态,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经吸收塔处理后基本达标排放,但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试运行阶段,生产废水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加上废水排放的沟渠环境容量小,给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污染治理设施未经“三同时”验收、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
  这家企业始建于1987年,前身为江陵第二制药厂。2000年,湖北奔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江陵第二制药厂,更名为现江陵奔达制药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于2007年8月在荆州市环保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建厂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于2009年9月调试设备,同年10月新建两座废气回收塔,后又新建了3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目前,企业正在筹备“三同时”验收工作。
  3月23日,荆州市环保局会同江陵县环保局向这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加强污染治理的通知;3月24日,荆州市环保局向江陵县环保局下达了监察通知,明确要求江陵县环保局责令这家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明确整改时限,加紧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设施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停止生产。

《中国环境报》20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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