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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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张朝晖      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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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是在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一级公路基础上调整为整体式断面的高速公路,与本项目平行的现有国道207线二级公路作为本项目的辅道。
为方便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在高速公路辅道的另一侧修建部分四级砂石公路,将沿线通道、天桥连接起来,同时作为施工便道使用。
一期工程项目概况:
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公路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01.758公里,已于2009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时速100公里/小时。布线原则:一期工程修建的单幅路段,尽量靠近旧路,距原来二级公路3-5米,部分段落修建全幅断面。全幅路段路基宽度26米,长21.02公里;单幅路段路基宽13米,长80.738公里。
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的衔接:
路线平纵面按照一期工程设计指标,不再进行调整;
一期全幅路段调整为高速公路标准,一期设计单幅路段,与二期设计单幅路段共同形成整体式断面
二期工程设计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荷载标准: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均为1/100。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7月1日,交工日期:2012年8月31日。
2.4 合同段划分: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5个合同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二级监理机构,全线共划分为6个合同段,总监办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房建、绿化、机电、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驻地办5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环保、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各合同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 施工
合同段 起讫桩号 主线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总监办 驻地办   
ZJ ZD-1 TJ-1 K155+161~K183+500 28.339  全部土建工程(含辅道、砂石路),桑根达来互通立交1座、分离立交2座、天桥1座、中桥1座、通道桥1座
 ZD-2 TJ-2 K183+500~K203+500 20.0 全部土建工程(含辅道、砂石路),哈毕日嘎互通立交1座、通道桥4座
 ZD-3 TJ-3 K203+500~K222+500 19.0 全部土建工程(含辅道、砂石路),分离立交1座、中桥1座、天桥1座、通道桥1座
 ZD-4 TJ-4 K222+500~K240+000 17.5 全部土建工程(含辅道、砂石路),中桥1座、通道桥2座
 ZD-5 TJ-5 K240+000~K256+920 16.92 全部土建工程(含辅道、砂石路),通道桥2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a. 施工合同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过去五年成功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80万m2、高速公路路基工程30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b. 监理合同段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不少于3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通过2个标段资格预审,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a. 施工合同段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不确定具体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所投合同段;
b. 监理合同段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确定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a. 招标人在出售施工合同段资格预审文件时将控制存在以上关系申请人的数量,若最终存在以上关系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合同段数量超出本项目的合同段数量时,则采用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抽签会议上进行抽签淘汰。
b. 监理合同段关联申请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当监理合同段关联申请人出现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接受{zx0}对相应监理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a. 施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b. 监理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同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17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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