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意达 娃等品牌果冻犯禁添加糖精钠苯甲酸是里面的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近几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今年第1批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样检查结果,经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出产的80种果冻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13种产物不合格。
抽样检查中,8种产物检出糖精钠,7种产物甜蜜素含量超出轨范规定的要求,3种产物检出苯甲酸。国家强迫性轨范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利用卫生轨范》规定,糖精钠、苯甲酸在果冻中不允许利用,甜蜜素在果冻中的利用上限为0.65g/kg。此次抽样检查发现,唐山市丰南区顺意达食品厂出产的一个批次“顺意达”酸酸果冻条、义乌市鑫娃食品厂出产的一个批次“新娃”蜜桔果味果冻,甜蜜素、糖精钠、苯甲酸含量均不吻合规定。
还有1种产物菌落总数实测值为1100000cfu/g,是轨范规定值的11000倍。依据强迫性国家轨范GB19299-2003《果冻卫生轨范》规定,果冻产物的菌落总数为≤100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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