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傻瓜操作手册(下篇)
余杭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处理专业律师:孟迅(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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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九、交通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xx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xx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例如,受害人伤病较重或有残疾行动不便,一颗一乘坐出租车、飞机,由此支付的交通费用,应当列人责任人应付但的交通费范围。另外,交通费的支出,涉及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费用的支出应当必要,这也要求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控制车、船票费的支出额,所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例如:徐某为某村村民,某日开其农用车到集市上去卖猪,在接近道路的一个岔路口时,徐某发现远处一辆卡车驶来,徐某减速慢行,并打出转向灯示意,但卡车没有减速,也没有打出转向灯,徐某认为该车不会转弯。在徐某马上就到路口时,该卡车仍未减速突然转向,徐某措手不及,农用车与卡车撞在一起,徐某被弹出车外,摔在马路上,当场昏迷。后在徐某在被救治的过程中,医院发现本院的医疗水平达不到xx徐某的要求,决定让徐某转往省会xx。徐某由于仍处于昏迷状态,且为了安全需要不适于颠簸和移动,{zh1}徐某在家人的护送下乘飞机前往省会。后由其母亲在医院进行陪护。母亲的往返都是通过火车。由于徐某家距离省会较远,坐火车是必须的。至徐某康复时止,共花去交通费1500元,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这样,徐某就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要求交通费赔偿额1500元。
赔偿标准十、住宿费赔偿金额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xx,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相关联,并且费用的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则应当属于合理支出的住宿费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其计算公式为: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例如:秦某为一家制药厂职工,某天,秦某开车运送一些xx到某家要点,行至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时,秦某见绿灯已亮,就发动机车前进,此时突然有一辆卡车闯红灯从侧面开过来,与秦某的车撞在一起,秦某在事故中受重伤。经医院诊断,要求秦某住院xx,并由其家人进行陪护。秦某办完住院手续之前暂时在旅馆住宿2天,其父亲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对秦某进行陪护在旅馆共住宿6天,秦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南部某发达城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60元丫天,这样,秦某及其父亲可获得住宿费赔偿额为60元/天×8天二48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此项费用已被医疗费所涵盖,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亲属宿于亲友家的费用。住宿费的计算还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限制住宿费开支。因此,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住宿费的受害人的亲属以3人为限。住宿费还应当凭据支付,住宿费必为实际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或其亲属已经支出住宿费的,应当取得住宿费支出的凭据,否则,难以说明已经实际支出住宿费。
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dy}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例如:王某为某村菜农,在{yt}去集市买菜的途中,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中巴车发生碰撞,王某的三轮车被撞翻,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中巴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王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1000元,其菜的估价为300元,这样,王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1300元,王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
赔偿标准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zg}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入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入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这样,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
(二)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例如:杨某为某县发电厂职工,其老家在距离县城50公里的乡下,杨某利用xx的时间回家探亲。他乘坐的小公共汽车在开出县城后,不顾车上乘客的反对,超载沿路行人。汽车由于过度负重,在一转弯处翻落入桥下,杨某当场死亡。后杨某的父母按照当地丧葬的一般规模和标准为杨某办了丧事,当地为一较为偏远贫困地区,人们的经济收人水平很低,根据事故责任人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其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这样,杨某父母可获得丧葬费赔偿额为500元/月×6个月二3000元。
在确定丧葬费的标准时,要讲求实际和客观,不能讲排场,更不能搞封建迷信而影响社会风气,否则,不合理的一切开支,不能列人丧葬费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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