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亭子博客“捞”我的一些看法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关于黄亭子博客“捞”我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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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夏昌铭。
首先得向黄亭子表示感谢(石扉客{wy}官方博客,请原谅,我不知道什么是官方博客,为什么非要加上“官方”二字?是表示很有实力,还是为了故弄玄虚证明什么?)。本人的博客开张数年了,直到公元2009年12月才变得人气骤升,其原因,就在于黄亭子石扉客把我从茫茫人群里“捞”出来,“石按”为广大博友提供了一个“围观从速”的链接地址,看来,黄亭子“围观”的号召力还是蛮大的,我的博客一夜之间便围观者甚多,尽管我没有得到任何实质的利益,然而却让我的虚荣心又得到了一点满足。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借用小品《卖拐》里面的一句台词:谢谢!谢谢啊!
在此也可以告诉所有博友,到本人博客围观,可以慢慢来,不需要什么从速,速度快的能够看到,速度慢的同样能够看到,原因在于本人遵纪守法,所写的一切文章,绝不会有意伤害任何集体和个人,所以不会遭致看不到的结果。借黄亭子的博客打我自己的广告了,再次表示谢意。
石扉客提出“重庆国宣传部官员”这一说法,我看了几天,愣是没看明白,重庆市何时变成“重庆国”了?如果是作者笔误吧,这么些天过去了,应该更正了,看来是有意为之了。如此,作者究竟是何用心呢?是煽动重庆人民离开祖国的怀抱吗?依照作者的学识,应该知道这违背中国的宪法啊!请作者三思,或者给我和一些有同样疑问的博友一个正确的解释也好。至于天涯为何“大方”放行,如果方便的话,也请天涯编辑大人给个让我信服的理由。
当然,石扉客的文章被天涯推荐为热点,并且改了标题,从《为文强无罪辩护就是吃屎》变成《为文强辩护就是吃屎》,这一改,效果就出来了,变成我反对为文强辩护了!还好,有细心的博友看出这里面的问题,在后面跟帖里面也指出来了。哗众取宠的做法,似乎与理性不符,相信有基本判断能力的人,自然会有自己的看法。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要说,从一个业务素质来说,如果一个律师要为文强做无罪辩护,那他真是吃屎的,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文强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藏枪支、奸淫幼女,其中哪一项也不能让他“无罪”。当然,{zh1}判他有罪,是得法院做出裁决,然而,作为一个有基本法律常识的公民,我凭自己的认识能力,对这个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似乎有这样权利,也没有违法之处。当然,面对这个案件,一个律师非要从无罪辩护的角度去耽误时间,那也是他的权利,相信在法庭上也没有人捂他的嘴。
还要说一下,石扉客说我是“相当不普通的”,我笑了!如果因为我曾经是一个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变得“相当不普通”的话,那么,当今中国的普通人真是太稀少了!你是老总,你也相当不普通,你是会计,你也相当不普通,你是驾驶员,你也相当不普通,你是律师,你也相当不普通,你能够上网写博客,你也相当不普通,你能够下地耕田,你也相当不普通……凡是有职业的人,都相当不普通,那么,没有职业的人,就更显得相当不普通,因为他没有职业还能够生存,当然更不普通了!能够把我从数亿中国网友里面“捞”出来的石扉客,就更不普通了,他能够人肉到我,能够号召众多博友“围观从速”,真是不普通啊!
可惜,这样不普通的石扉客,我竟然不知道他是男是女,或者说是一个什么群体,让我的谢意无法直接当面传递到他(她,或者他们)面前,遗憾!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被石扉客“捞”出来后,有些网友也提醒我别用实名发表帖子和博客了,免得被人“暗算”。我其实也珍惜自己,不想被别人伤害,但是,我相信自己,更相信自己所写的文章都来源于自己的真实情感,不会为了什么其他目的去写一些言不由衷的废话。当然,有些人如果想依靠穿马甲“不被监视”来攻击我,那也是他的自由。只不过,攻击了我,恐怕还是掩盖不住他们背后的一些见不得人的目的。
{zh1},借用西方人的一句话:上帝啊,饶恕他吧!还再啰嗦一句:石扉客,谢谢,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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