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范围:报考人员须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中国公民身份,符合《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人员,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zh1}一个学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专学历不能认定。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级职称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免考条件: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xxx并取得《合格证》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一个必备的重要环节,但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人员,即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的,“两课”考试可免。学习期间缺少教育学或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仍须参加“两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二、考试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两课”考试是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
2010年“两课”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举行。
三、考试科目
考试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考试科目为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两门课程均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补修培训
为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不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特许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应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培训(每门不少于32学时)。“两课”补修培训采用远程网上教学方式进行,在各市及部分县(市、区)设教学点。参加“两课”考试人员在考试报名时确定是否参加培训补修。各市级补修培训点见附件3。
补修(培训)使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辅导教程》。《辅导教程》分为三种类型,即:学前教育部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为1本),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小学部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各1本),适用于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中学部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各1本),适用于申请初中、高中、中职及实习教师资格者。报考人员可在现场报名时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预订相应类型教材。
五、考试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月5日至2月18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两课”考试的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补修培训报名及教材征订。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2月23日至2月26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区、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两课”考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照片采集、交费等),同时进行补修培训的现场报名和教材征订确认。
现场报名点见附件2,补修培训安排见附件3。
(三)打印准考证。4月23日—5月7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此证是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
(四)考试。5月8日,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
(五)成绩公布。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参加试点市的考生同时开始认定网上报名)。考试成绩可在5月25日至6月30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两课”考试全部合格(含补考合格)的发放《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xxx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5年,只限用于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当年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科目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六)后续工作
申请认定的人员须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及时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后续工作,如体检、普通话测试、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认定的网上报名(不同于考试网上报名,今年只在几个市进行试点)等,以免错过。
六、考试费用
根据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两课”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联系电话:0531-86417268????????? 联系邮箱:sdsjs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