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改革开放30年群众文化实践研究》书稿(部分章节_王全吉_新浪博客

  {dy}章 浙江改革开放30年群众文化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之二)

 

    第二阶段(1986年——2000年),推行“以文补文”,实施机制改革,群众文化在探索中发展。

    改革探索是这个阶段浙江省群众文化发展的显著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以文补文、多种经营”,文化事业单位普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弥补国拨文化事业经费的不足。二是文化事业单位普遍实行馆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在管理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努力提高文化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绩效。三是文化馆站考评定级和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实施,掀起了群众文化设施建设新高潮。四是文化队伍建设,群众文化干部技术职称评审及业务干部培训纳入群众文化工作重要议事日程。1986年7月21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搞好农村文化站建设的报告》,是这一阶段起始的标志性事件。

    “以文补文”

    1980年,中宣部等部门在《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几点意见》中,{dy}次使用了“以文补文”的提法。1987年,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计字[1987]第94号文件《关于颁发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1987年2月2日,文化站、财政部、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1987年12月31日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旨在鼓励文化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经营活动,补充国拨文化事业经费严重不足,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开展。

    浙江是改革开放、民营经济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民营经济借助改革大潮迅速崛起,形成了在全国具有影响的浙江经济特色。“有偿服务”和“以文补文”活动,早在1970年代末起,就已经出现在浙江这块经济热土上。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干部审时度势,利用自己的文化优势,开展各种有偿服务“以文补文”、“以工养文”、“多种经营,多业助文”等。1986年7月21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搞好农村文化站建设的报告》,文件指出:有条件的文化站开展“以文补文”活动。1986年,省文化厅等6家单位联合发的浙文群[1986]31号文件,“群艺馆、文化馆改革: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改变单纯依靠国家办馆的思想,积极开展以文为主的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从单纯的服务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变。”在全省推广“以文补文”的做法,根据自身优势,增强造血功能,增强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自身活力。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开办“文化工厂”、文化服务公司进行经营活动,普遍开展音像制品发行、录像放映、舞厅、卡拉Ok厅、桌球、打印复印、摄影等服务,或者利用地利优势出租馆舍让人承包经营,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各级政府财政拨款,经费拮据、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十分困难的局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当时特定的经济文化背景下,对浙江省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86年和1987年,浙江省文化厅分别在嘉兴、慈溪召开全省群众文化系统“以文为主、多种经营”经验交流会,典型示范,积极推广“以文补文、多种经营”的做法。关于浙江“以文补文”的情况,当时有个具体的统计数据:

    从表中可以看出,群众文化系统多种经营活动的开展率比较高,但平均纯收入比较低,只有4800元,说明当时多种经营项目众多而经济效益不高,但是用于补文的资金比较多,计有97万元,占国拨经费的12.4%,说明当时群众文化系统国拨经费太少,一旦有可以补文的资金,就大部分投入到文化事业中去。

    在“以文补文”方面,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无疑是浙江省群众文化系统的典型代表。自1984年建馆以来,一直租用一座面积仅500平方米的旧房子作为工作场所。1992年年底,海曙区文化馆一度出现靠借钱发工资的尴尬局面。1993年,海曙区文化馆走上多元化发展文化产业之路,成立海曙区文化娱乐总公司,试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即文化馆和文化娱乐总公司)”,打破了文化系统沿袭几十年的管理模式,走出了一条以文养文的发展新路子,采用自办、租用、承包等多种形式壮大产业规模,跨区域、跨行业全面铺开文化产业。这一年,该馆实现纯文化经营收入80万元,固定资产创80万元,职工年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1994年营业额突破百万元大关,以后逐年递增。海曙区文化馆多渠道、多元化发展文化产业,走出了“以文养文”的文化发展新路子,并以一定的经济实力作支撑,把群众文化活动搞得红红火火。

    管理探索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在管理方面的探索,成为这一阶段第二个显著的特征。浙江省群众文化系统从上至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推行馆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任制。如岗位责任制和全员聘任制,就是从馆长到员工,根据岗位设置进行层层聘任,实行双向选择式聘任,对聘任上岗的员工进行严格的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百分考核。这些在行政管理上富有意义的探索,矛头直指群众文化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铁饭碗”意识、“大锅饭”现象,其手段是当时经济管理上普遍实施的目标管理模式,其价值取向在于营造一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环境,有效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工作绩效。

    当时探索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及文化站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能及其责任,要求明确各种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等,以保证各项业务活动能有秩序地进行。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在管理上的探索,一方面是经济管理的成功探索,给群众文化管理带来的强烈冲击和参照,另一方面缘于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大锅饭”现象所带来的绩效意识淡薄,干部职工动力不足的现状。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管理探索,成为一些改革意识强烈、奋发有为馆长们的积极实践,职责分明,进行全员有效的考核管理,在一些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取得鼓舞人心的成效后,不久便成为全省各地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强烈呼声和实际行动。

    在改革大潮推动下,1984年起,黄岩县文化馆把改革旧的管理体制作为突破口,大胆试行干部、职工聘任制,实行馆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砸碎了“大锅饭”,摔掉了“铁饭碗”,实施了目标管理,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展了文艺生产力。

    1993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在内部管理体制上打破身份界限,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按照“量才录用、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因人因事设岗,一年一聘,能上能下,以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实现人才的{zj0}组合和合理流动。在分配制度上强化利益机制,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任务,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和经济分配制度,调动了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文化馆站建设

    如果说改革开放后的{dy}阶段,浙江省群众文化发展主要恢复重建文化馆、文化站,这个阶段主要是要解决群艺馆、文化馆站巩固和发展的问题。1989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全省范围的“文化馆、文化站考评定级活动”,两年一次,以此为抓手,推进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建设。考评定级与1994年实施的“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一起,成为浙江群众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当时乃至较长的时间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989年实施的浙江省“文化馆、文化站考评定级活动”,从文化设施、文化设备、文化投入、干部业务素质、文化活动开展,包括“以文补文”等方面制定细致具体的衡量标准,对文化馆、文化站的面积作了明确的要求。这对原先由文化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此时已由乡镇政府块块管理的基层文化站建设,有着现实的意义,有利于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之间形成共识和合力。由于考评定级面向所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且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评定级活动,对全省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考评定级活动对文化馆、文化站和基层政府既是压力,也是动力,级外站的争取评上三级站,一级站争取条件上特级站,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文化馆站建设,在1994年推出的“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建设中达到高潮。如果说全省性的文化馆、文化站考评定级活动,只是文化系统推出的举措,那么“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则是从浙江省政府层面推出的基层文化建设重要举措,表明基层文化建设已经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省市政府的配套奖励措施,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政府的强势推动,“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工程”使基层文化站建设驶入快车道。各地政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东海文化明珠”发展规划,使这项文化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如宁波市把“东海明珠”工程作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切入口,制定了《宁波市“东海明珠”工程创建规划》,成立了“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各县(市)、区也相应地成立了创建文化先进县和“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村镇,专题调研“东海明珠”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创建规划的实施。每年都把“东海明珠”工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或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之一。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加大投入,推进文化设施建设。从1996年起,宁波市政府每年拨款50万元作为“东海明珠”工程建设专项补助奖励经费,逐年增加,2000年已达到每年250万元。近6年中,宁波市政府投入总额达到625万元。鄞县人民政府从1996年起,连续3年每年拨款100万元,用于“东海明珠”工程建设的补助和奖励;慈溪市政府投入三个100万元,专门用于村落文化宫、精品工程建设和重大文化活动。宁波市各级政府投入“东海明珠”工程经费近一亿元。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建成了一大批建筑新颖、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镇乡文化设施,成为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崭新形象的一道亮丽风景。

    文化队伍建设

    群众文化工作发展和繁荣,离不开人的因素。在这一阶段,浙江省群众文化干部业务职称评审与经常性的群众文化业务培训,是两个令人关注、影响长远的事情。1986年9月22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发出[86]职改字第160号关于转发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实行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请各地在各群众文化部门实行专业职务出任时参照执行。文化部的报告说:“这个细则是经过反映研究,经多方征求意见和修改完成的,体现了群众文化专业的特点,比较符合群众文化专业队伍的情况。”规定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各专业职务的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和审批权限等。

    职称不仅是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也是群众文化系统工作的任职资格,代表着群众文化干部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激发群众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追求和工作热情。1987年下半年,浙江及各市成立群众文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群众文化高级职称评委会设在省文化厅,各市成立群众文化中初级职务评委会,当年开展全省范围的职称评审工作。当年10月,嘉兴等市成立群文、艺术、图书、文博4个专业人员中初级职务评委会。1988年上半年,全省完成首次群众文化职称评审,嘉兴市获得群文、艺术、图书、文博、电影5个专业技术职称的有697人,其中副高职称9人,中级192人,初级496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使浙江群众文化干部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对群众文化工作的使命感。

    群众文化职称设置和评审的意义是深远的。群众文化干部专业培训,被纳入各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纳入全省文化馆、文化站考评、定级具体要求,成为那个阶段群众文化工作重要工作议题,认真地付诸实践。

    1990年10月至1991年3月,全省文化馆、群艺馆干部业务考核,4039名干部参加考试,有3861名成绩合格,其中成绩优秀、良好的分别为1086名和1941名。这是浙江省群众文化队伍业务建设的一次整体检阅,群众文化干部进一步重视自身业务素质提高。

    这一阶段,是浙江群众文化在探索中发展的时期,“东海明珠文化乡镇建设工程”巩固和发展了全省乡镇文化站,“以文补文”弥补了政府文化事业经费的拮据现状,岗位责任制的普遍实施带来了群众文化工作的活力和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但是,由于群众文化发展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复制和普遍借鉴,“摸着石头过河”,导致“以文补文”活动发展到九十年代后进入误区,忽略了群众文化公益性的性质,主动或者被动地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纳入差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导致各级政府对群众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不足。全国有些城市文化馆提出“不要口粮交公粮”的口号,使基层政府甚至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有关领导对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定性和定位出现偏差,以致部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求每个干部都有“创收指标”,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发展文化产业的倾向,忽略了群众文化公益性的性质,不少群艺馆、文化馆被纳入“差额事业单位”,乃至出现2000年1月15日《人民日报》“大地周刊”推出“文化馆向何处去”的讨论专栏,每周一期,连续发了九期,引起了社会和全国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沉重思索。

已投稿到:
郑重声明:资讯 【《浙江改革开放30年群众文化实践研究》书稿(部分章节_王全吉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