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晚上唱歌跳舞用。本来有个老太太拿的很方便的小音箱,可是不知为什么又不拿了。于是保姆想到我们家闲置的大音箱。说用用。我也不好拒绝,就同意了。
其实把音箱借出去,就不打算要了。被20多个老太太老头每天用,不是成了公用财产了吗。
本来保姆说用那么几天,别人会再拿小的。可是昨晚回来就告诉我,她把音箱放别人家了,离它们聚会的地方近,说从我们家每天提来提去太沉了。这下我就更不能要了,俨然已经成别人家的了。而且,这个举动根本没有经我同意,跟我说的时候她也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挺让人生气的。
本来老张说要用音箱给宝放儿歌听的,比笔记本的效果好。这下也没戏了。
跟同事们说起这事,大家都觉得我太软弱了。我也觉得我是太软弱了。音箱值钱不值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我拿东西还不落好,变成软弱可欺。生气。
昨天她为了省事直接给宝穿了外裤,裤里面是化纤的不说,而且有好多条痕,穿上肯定不舒服。说了保姆一句,结果保姆顶了我好几句,说是怕他热,就这一回,云云,把我的话打断不让我说。根本不是热不热的问题啊,是卫生的问题,像大人一样不穿内衣直接穿外裤舒服吗?卫生吗?这句话在这里写写,没有说出来。我真的太软弱了。不知我的软弱能换回宝的不受委屈。
再忍4个月零9天吧,为了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