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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4月22日讯(记者孔红星 通讯员 刘勇)22日上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计划今年在泰安市建设1座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及22个充电桩,可满足42辆电动轿车同时充电。
22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泰安市人民政府举行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对在泰安地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做了初步规划。泰安市委、市政府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经过有效沟通,确定2010年在泰安市建设1座大型充电站(电池更换站)。根据建设方案,充电站供电设备容量1600千伏安,安装充电机20个,充电桩22个,可满足42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充电站及充电桩建设地点为营业所停车场、景区及公交公司停车点、公共建筑(商场、写字楼等)及大型住宅小区。 为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可靠运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将积极开展专业化的充电配套服务,包括电池租赁、电池充换及检修维护等。2011年至2015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充电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充分满足泰安市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同时,专项投资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设施系统的接入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