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桩储户告银行案银行监控也打盹取款安全谁来保障

又一桩储户告银行案 银行监控也打盹 取款安全谁来保障

2010-04-22 11:41:15 阅读4 评论0 字号:

  2010年3月13日下午3点左右,成都市民贾先生的手机连续收到两条短信通知:您的尾号为****的卡号支出人民币8000元......,xxx就在身边,贾先生以为又收到了诈骗短信,就没理会,后经同事提醒,贾先生开始有点紧张,到银行的柜员机一查询,发现余额只剩下87元,于是立即报警并去银行柜台查询。110随后赶到并要求银行提供交易记录,经查,该卡已经在沈阳郊区某银行的一台柜员机上被人取现,经联系当地警方调取银行柜员机监控录像,但令人意外的是,银行的监控设备已经死机多日,根本没有录下任何资料。案件基本明朗,取款地点和时间起码能证明贾先生自己并没有取款,但由于监控设备死机,录像资料缺失,致使警方的侦破工作陷入僵局。心急如焚的贾先生要求银行赔偿,银行却以案件未侦破为由拒绝任何赔偿。一起简单的案件仅仅由于监控失效导致作为普通上班族的贾先生损失巨大,银行却拒绝为此担责,近日愤怒的贾先生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各方。

  银行观点:我们已经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安装有专门的ATM机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死机本身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能做的我们都做了,我们也很同情贾先生的遭遇,他是我们的客户,但我们爱莫能助。

  律师观点:ATM机作为银行的营业网点,银行有责任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非法侵犯,有义务监控每一笔交易行为。为此公安部和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也多次发文强调了ATM机的安全保卫监控等级,明确规定银行自助设备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用以监控交易过程。作为银行就有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专用设备保证录下完整的客户交易录像。但现在的情况是银行虽然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却不能保证该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死机多日也未能发现,造成基本功能缺失,没能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起码对监控设备的基本维护都没有做好,因此银行的失职显而易见,不可推卸,理应赔偿。

  专家观点:监控设备从本质上讲属于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发生故障这种现象从理论上讲确实属于不可抗力。安装在柜员机上的监控设备由于使用环境特殊:高温、长期不间断运行、灰尘影响以及设备本身可能的缺陷等等因素都会导致设备故障出现死机不录像的情况,同时由于无人值守,所以监控安装后都会安排专人定期巡检,维修出现故障的机器。但由于人员巡检方式毕竟不能随时发现问题,才导致贾先生这样的悲剧出现。

  但专家们一致强调,技术的问题可以用技术的手段去解决,按行业规定,目前所有的监控设备都配备了硬件和软件看门狗以防死机,出现故障的那台ATM机监控设备也一定具备基本的硬件、软件看门狗,但死机不录像现象仍旧不断发生,因此从技术上来看硬件和软件看门狗方式本身就存在缺陷,所以导致了很多纠纷。

  死机不能杜绝,但及时发现死机并及时维修从技术上来看是xx可行的,目前就有厂家推出了带有自愈功能的监控系统,与传统监控{zd0}的区别就是此类监控系统专门外带一种称为主机状态监护器的独立装置,该装置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看守一样全天候24小时看护监控主机,一旦监控主机出现故障,监护器就会启动自我修复功能实行修复,实在不能修复就发出短信提示提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这就避免了出现死机多日无人发现从而造成纠纷的尴尬局面,维护了银行的诚信声誉和储户的根本利益。

  近来关于xxx被非法取款的事情不断见诸报端,前不久南京也出现了因ATM机监控发生故障漏拍导致失主怒告银行的事件(扬子晚报),很多案件都造成了客户的重大损失,人们发现,存在银行的钱可能有去无回,而作为当事方的银行历来都表现出无辜受害的姿态,人们不禁要问:存款人的利益又该由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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