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的诅咒PK刘老太的刀
文/陈慧岩
2010年4月16日下午,一名男青年在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摸走了钱盒里的100多元钱,被看摊的年过六旬的刘老太发现,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将男青年截住,不仅要回了被偷的钱,并用剁甘蔗的刀对男青年头上连砍三刀。事情经媒体报道后,有人指责小偷青年“咎由自取”,也有人埋怨看摊老太“太过分”、“缺乏理智”。同在一个办公室的众同事也是莫衷一是,分为“挺太”和“倒太”两派。“倒太派”以我为首,我搬取了小品演员郭冬临的那句台词,“冲动是魔鬼,冲动是xx,是脚镣,冲动是一副吃不完的后悔药”作为论据,认为小偷见财起意故然不对,但也罪不至被“连砍三刀”吧。为说服我,一个同事讲了亲眼目睹的一件事:
闹市中,一位老者被一迎面而来的小青年劈手揪住衣服问:“你是不是刚从那个商店出来?”惊魂未定的老者连忙否认。“噢,弄错了。”小青年松开手转身就走。老者醒悟过来,一摸上衣口袋里装着的500元钱已不翼而飞。老者迈脚就追,恰好挡在小偷前面有两名巡警,老者畅开嗓子就喊:“抓住他,小——”“偷”字还没喊出口,老者便被旁边的一个人绊了个“五体投地”。令人不解的是,被喻为“人民卫士”的xx并未将小偷抓住,而仅是一边质问:“怎么又是你?你咋不死?!”一边抬起腿佯装踢了小偷几脚。等老者爬起来一看,不唯绊人者不知去向,就连小偷也已无影无踪。老者质问巡警为什么不抓住小偷,巡警却说:他活不过今年,今年他就死了。“他抢了我500元钱啊。”“他承认吗……”
另一个同事也愤愤不平的说:“我家地下室两年内被撬三次,自行车掉了四辆,其中一次还将小偷逮了个正着,遗憾的是自行车却已不翼而飞。报警后,xx也表示无奈,说人赃俱获才行,再说就一辆自行车的涉案值,拘留小偷还的管饭呢……”
同事的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让我懂得了刘老太的刀为什么在拿回被偷的钱之后还要砍下。或许这样的烦心事刘老太以前已经遇过见过经历过太多太多,她也曾把希望寄于“公道人心”,却一再失落,而这个小偷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zh1}一根稻草罢了。听听小偷的说词吧:“一码归一码,我偷钱,对方可以追究我责任,她砍伤我,我也要追究她的责任,若是构成轻伤,我也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多么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这样的小偷怎么看也不像是法盲啊!
小偷的话,我信。被连砍三刀的小偷若是构成轻伤,刘老太的刑事责任是逃不了的。然而此时打心底里我还是希望这样的“非理智”行为来的再多一些。因为在xx的诅咒里,眼看着小偷逍遥法外,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束手无策;而刘老太挥刀,不仅追回了自己的损失,且经媒体报道后,不仅当地的小偷,估计全国的、全球的小偷也不想不敢再去招惹挥刀的刘老太了吧!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变法失败后,不愿逃跑,希望用自己的血唤醒世人。那么我们在讨论刘老太的刀究竟该不该挥出去时,是否也不应仅仅停留在“理智”还是“非理智”的争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