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亚军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研究课题组发布报告称,我国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报告指出,造成维稳困境的重要原因是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缺陷。现有维稳思维的{zd0}误区是把民众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据国务院报告,09年公共安全支出达5140亿元。
社会稳定固然重要,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局面,什么事也做不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观念和做法必须与时俱进,实践证明,原先那种消极、被动的靠事后"维护"的稳定已经难以奏效,必须开动脑筋,探索新的维稳方法。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社会不稳定的根源,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斯认为:"不稳定根源在于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心态,当社会实际满足低于人们的需求期望时,人们便由此产生一种期望挫折感(即'相对剥夺感'),进而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心态。"因此,满足人们的合理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老百姓考虑最多的是其生活安宁的要求得以满足的程度。
而事实上,许多领导通常以不"出事"为工作底线,为了做到不出事,可以粉饰太平隐瞒事实,为了阻止群众上访,可以采用派人陪吃、陪住、陪旅游等办法度过关键的日期或者临时缓解了矛盾,但实际效果上仅仅是"今天不上访",一时"不出事",但并不意味着长远"不出事",维持一时的稳定,可能积累下更多的矛盾,这不是好事。就像日常生活中的高压锅,它的安全和实用取决于锅盖上气阀的灵敏有效。当锅内的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气阀自动开启排气是安全之举。如果把气阀的正常排气当作不安全的征兆而去关闭气阀,那就犯了低级错误,那锅里的空气可能随着压强的增加,随时发生爆炸。同理,当民众出现怨气时,也应当给他们有出气的方式和机会,政府也多给他们置几个"排气阀",比如,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若人们有怨气,民众以公开的的手段、非暴力地表达意愿,只要事先能够审查清楚、事中能够实施控制,就应当有选择地批准他们表达自己的政治自由。其实,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已经很多,比如公民有民主决策的权利,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
社会公示制度、
社会听证制度表达自己的观点,引导并影响决策者科学决策。法律还规定公民有民主监督的权利,可以采取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这些"排气阀"的存在,可以很好的与民众建立沟通的平台,缓解社会矛盾,而许多时候公民的这些权利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仅停留在字面意义上,导致现实生活中言路不畅通,秩序不保障,利益不能平衡,问题越积越重。
看看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民众"排气阀"的存在,{ldz}及时发现和解决民众的问题,虽然表面上看社会问题不断,但实质上比较和谐。因此,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应当真正落实好民众的政治权利,充分的发挥"排气阀"的作用,这样不但太平而且少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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