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强制标准和规范方面 1.二类防雷要求超过45米高的建筑应有防侧击雷措施。违反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第3.3.10条。处理:在防雷图上增加防侧击雷的做法说明 详3.3.10条文。 2.五路220/380V外线电源应注明哪几路不能从变电所同一低压母线段引出,以保证两路互投电源的可靠性。违反:《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2条。处理:将电源引入线编号,加说明要求哪几路不能引自同一低压母线段。 3.机房照明与电梯电源应分开。违反:《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第2.0.3第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第2.0.3条。处理:机房照明电源改由楼梯间或走廊处灯电源接入。但应全面理解GB50182-93第2.0.1条、2.0.3条、2.0.5.1与2.0.5.2条的规定。 4.电源进户处应做总等电位联结。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4条。处理:补出示意图,并增加总等电位联结的做法说明。 5.动力配电箱应重复接地,并加打人工接地体,或利用基础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达到国标要求。违反:《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第3.0.1条。处理:以修改通知单方式补做进户总箱的重复接地。 6.建筑物应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如不需要设防雷时,应提供完善的设计依据。违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第2.0.4条第四款。处理:提供完整的计算数据,维持原设计,不设置防雷措施。分析:如厦门某某建筑物长×宽×高为32.4m×12m×6.9m,为非燃品库房。根据设计手册P677公式,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KNgAe 次/a。经计算N=0.042 次/a<0.06 次/a,故不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GB50057-94第2.0.4条第四款规定“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7.双电源没有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违反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3.0.2条。处理: 1设计选用根据国标图集《低压双电源切换电路图》99D373制造的标准双电源切换箱,已自带闭锁装置以防止双电源并列运行。 2在系统图上加闭锁符号或说明。 ,求职,上英才网 ——求职招聘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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