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阮家新:发掘文物的第四种价值_璋瓒侯_新浪博客

    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文物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这已是文博界多年形成的共识,这当然是不错的。那么,除这三种价值以外,文物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重要价值呢?笔者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认为文物还有教育价值,这是独立存在于文物之中又一种重要价值,或者说,是文物的第四种价值。
    这种看法的根据何在?
    大家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修身齐家、仁义礼智、精忠报国等品德教育,诸子先贤有过不少这方面的论述,出现过不少被世代传颂的堪称师表的人物,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些品德和传统历经几千年的扬弃而仍在群众中、在现今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近现代以来,在争取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人民民主的革命斗争中,在保卫祖国、建设祖国、改革开放、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中国人民更是艰苦奋斗,前赴后继,勇往直前,涌现出无数的先烈、英模和杰出人物,铸就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民族精神、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情怀。我们的优秀文化遗产就是先贤先烈们的崇高精神与高尚品德的见证和载体。换句话说,先贤先烈们的崇高精神与高尚品德也就化作了我们优秀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或精神财富,这就是文物的教育价值之由来。
    此前,文物界同人也认为文物有教育作用或教育功能,而不认为文物有教育价值,好像文物的教育作用、教育功能是其他三种价值的“附属物”,或是从其他三种价值“衍生”而来。其实,无论从内涵上或逻辑上来看,文物的教育价值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都是有区别的。历史价值是指文物在见证历史,研究历史,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认识历史规律等方面所具有的实证资料的价值;艺术价值是指文物在文学、美术、表演、造型、色彩、音乐等领域所具有的欣赏价值和研究价值;科学价值是指文物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能对某一学科、某一发现、某一实验、某一发明提供实证和借鉴;而教育价值则主要是指文物在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等精神层面、品德层面对后人的榜样作用、感召作用和启示作用。很显然,文物的教育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价值,与其他三种价值是不能互相涵盖,互相等同的。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非常重视对全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不仅要在学校进行,而且需要在全社会进行,所以也可称之为社会教育。博物馆就是进行这种社会教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
    上面说过,古代文物中也有不少具有品德教育的内容,例如勤劳好学,公正廉洁,尊师重道,忠于职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等。这些品德在今天仍然受到广泛的崇敬,仍然是要提倡树立的美德。近现代文物在这方面的作用更加直接和强烈。这是因为,在近现代文物中,有很多爱国志士、革命先烈、杰出人物、英雄模范留下的遗存物生动地体现着他们的理想、信念、意志、情操、品德、毅力……形象而直观,看得见,摸得着,具有强烈感染力;同时又由于近现代与今天相隔不远,与现实联系紧密,许多事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发生在眼前,很容易引起观众的共鸣,所以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教育的{zh0}教材。这是近现代文物的特点和优点之一。许多博物馆,特别是近现代史类博物馆、纪念馆之所以被评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精神文明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许多革命遗址和纪念地之所以被列为红色旅游线路,就是因为博物馆文物(特别是近现代史文物)和革命遗址是一种宝贵的具有独特作用的教育资源。
    四种价值是就文物的总体而言,至于每一类、每一件文物的价值含量,哪一种价值含量多些,哪一种少些,当然是有区别的。
    在近现代文物中,不乏极具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教育价值的珍品,如{lx}人物孙中山、xxx,大科学家华罗庚、李四光、钱学森,大文学家鲁迅、茅盾、巴金,“两弹一星”元勋邓稼先、王淦昌、钱三强……以及各条战线的杰出人物,他们留给后人的成果无疑都是四种价值含量极高的瑰宝。但近现代文物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含量并不算高,而社会教育价值却十分突出。如光复会志士徐锡麟的血衣、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方声涛的绝命书、中共创始人之一李大钊被害时的绞刑架、民族英雄赵一曼写给儿子的遗书、染有抗日名将张自忠血迹的血石、重庆工运{lx}许晓轩(《红岩》主要人物)在狱中写有“宁关不屈”几个字的烟盒纸……这些看似极为普通、简陋、甚至破损的物品有多大历史价值?有什么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但它们却记载着主人公的动人故事,闪烁着主人公的思想光芒,使每一个参观者都受到心灵震撼和精神洗礼,这正是此类文物的亮点所在!
    凡此种种,都说明教育价值是文物固有的一种独立价值,是其他三种价值所包含不了、取代不了、解释不了的,不是其他三种价值的衍生或发挥,也不仅仅是一种功能或作用。那么,价值、功能、作用有什么区别呢?我的理解是,价值是本源,功能和作用是价值的体现和发挥。它们之间是源和流的关系。试问:如果文物没有教育价值(本源),其教育作用或教育功能从何而来?其对观众的强烈的精神感召力从何而来?那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更自觉地、更有针对性地去挖掘文物的教育价值,充分发挥其作用。

 

(《中国文物报》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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