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河西水厂改扩建工程PE管材招标
招标编号:SD201022Q08
开标时间:2010-05-15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通辽市河西水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经通辽市水务局(通水字[2010]91号)批准,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已经落实。受招标人(通辽市河西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PE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
一、招标内容
采购PE管材(DN300mm、1.0Mpa、PE100级)4000米。
二、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自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PE管材采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
四、资格审查及标书发售
1、欲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8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2009年产品检验报告及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整套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但招标人不承担邮寄人失误造成的损失。
2、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2、本次招标定于2010年5月15日上午9:00公开开标(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届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仪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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