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00:08:22 阅读1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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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 的 “八·一三”抗战中的秘密武器—李文斯抛射炮
李文斯抛射炮的炮身、底座、抛射药与炮弹
李文斯抛射炮因其发明者而得名,最早是在一战期间由英国的李文斯上尉研制出来。从1916年开始到30年代中期,它一直是各国列强最主要的化学战武器之一。但鲜为人知的是,它也曾远涉重洋来到中国,装备过中国{dy}支化学战xx,并且参加了“八·一三”抗战,为抗击日本侵略者作出过一定贡献。本文所要介绍的正是这一段近乎湮没的历史。
一
1916年初,英国皇家工兵xx组建了一个特种连来研究喷火器在战场上的运用,即xx的“Z”连。其指挥官是土木工程师出身的威廉·霍华德·李文斯上尉,当时他正致力于研制各种燃烧武器。当时的喷火器还不是二战中那种小型便携型号,相当庞大和笨重,{zd0}的一种要近14米长的战壕才能够展开,射程也不远,士兵们不得不冒着极大危险爬过战壕把大油罐拖到最前沿。李文斯受德xx铁制通气管改造成简易臼炮的启发,制作了一个简陋的类似“掷雷器”的武器,用底径12英寸、高20英寸的12加仑油桶焊接成身管,弹丸则是用3加仑油桶改制成的,试射时这个装满易燃油料的弹丸被投射出183米(200码),着地引爆后把燃烧着的油料撒布在相当大的一块面积上,综合效果超过了当时的喷火器。
埋设在协约国与同盟国战线中间无人地带的李文斯抛射炮
通过对不同的密封垫、抛射药和点火具的试验,李文斯上尉只用了一周时间就把这个试验品发展成实用的杀伤性武器。{dy}次实战是在1916年7月25日,尽管只有三分之二的抛射炮得以按计划发射,但三个预定目标一枪未发便全被摧毁,实战效果令人满意。李文斯从工厂订制了专用的炮管和抛射炮弹,并不断加以改进,不久即达到320米的射程。1917年4月发射药和点火电路再次得到改进,使射程进一步增加到1189米。所有皇家工兵xx特种连都接受了使用这种武器的训练。1917年4月4日阿拉斯战役中李文斯抛射炮被{dy}次大规模使用,一次齐射便把2340枚毒气弹投到德军阵地内,释放出近20吨光气,使德军伤亡惨重。李文斯仍在继续改进他的发明,在战争结束前使其射程达到了2286米。
标准型李文斯抛射炮的结构十分简单,只是一根0.914米(3英尺)长、内径203毫米(8英寸)的滑膛钢管,底部封死并呈圆球形。在安设炮位时,炮管底部垫有一个钢制的圆形底座,底座中间凹下的部分与炮管底部的形状相吻合,用来防止炮身因后座力而钻入地下。使用前先计算好目标方位,将炮身的三分之二以一定角度埋入地下,再按顺序装入抛射药、密封装置和炮弹,并将各门炮的发火具用电线联接起来,在远处以电钮操纵齐放。该炮可根据战场情况,以排为单位、或者以几个排为单位来决定怎样使用,一般一次齐射25发。通电后抛射药将炮弹从管中射出,几秒钟后在敌方阵地上空,TNTxxxxx体并释放出装填物。通过改变炮管埋设的角度和抛射药药量,可以达到相应的射程。
李文斯抛射炮齐射(上)和炮弹爆炸(下)时的壮观场面
李文斯抛射炮最初的设计目的是用来投射燃烧弹,并不是一种专业的化学战兵器,偶尔也用它来抛掷集束手榴弹,作为对地面炮火的一种补充。它的特点是弹着点不十分准确,但可以通过多发齐射,来覆盖一个相当大的面积,英国人很快发现它更适宜用来投放化学战剂,毒气弹逐渐成为其主要弹种。加上它成本低廉、制造容易,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和破坏力,从而使得该炮最终成为一战期间比较完善的一种主要化学战武器,交战各国纷纷仿制并装备了各种口径的李文斯抛射炮。
李文斯抛射炮弹的侧面(左)与剖面图(右)
该炮使用弹种主要包括毒气弹、发烟弹、高爆弹和燃烧弹。弹体外形象一个加长的煤气罐,主要有MK II和MK II A1两种型号。MK II型全长549毫米,直径194毫米,弹体是用4.7毫米厚的无缝冷拉钢管制成,两头球型用铸钢焊接而成,弹体容积约10.8升。弹体中间有一个通长的空心管,两端焊接在弹体上,中间用钢塞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装引信和xx,另一部分有四个小孔,用以装填内容物。MK II A1型全长584毫米,直径为197毫米,容积达到11.7升,结构与MK II型xx相同。毒气弹内通常装填光气,也单独或混合装填过氯气和三氯硝基甲,甚至尝试过芥子气。根据装填物不同,全重在12.7到27.6公斤之间。发烟弹则以四氯化钛为装填物,全重13.6公斤。不同的弹种靠表面的涂色和标记来识别,例如装填光气的弹体表面为暗蓝灰色,并带有其它颜色的圆环或菱形的标记。
二
一战中的大规模化学战给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的日本政府认为,对于国土狭小、资源贫乏的日本来说,发展费效比较高的化学武器无疑是实现其侵略扩张野心的一条省时省力的好路子,因而大力推动相关研究工作。从一战刚结束的1918年开始,日本陆军省临时毒气委员会便开始研发化学武器。到30年代初,日本相关化学工业已初具规模。侵华战争开始时,日军已正式装备芥子气、路易氏气、光气和苯氯乙酮等毒剂。李文斯抛射炮也是战争初期日军重要的化学战装备,当时每个陆军毒气联队均有一个抛射炮大队,装备24门160毫米李文斯抛射炮,配用芥子气和光气炮弹。此时日军的化学战装备仍处于一战末期水平,装备序列中甚至还有毒气吹放钢瓶,但就其整体能力来看,在远东地区已是xxxx。虽然日军后来在对化学战能力更胜一筹的美、英、苏等国作战时,从不敢使用化学武器,但在面对化学战能力几乎为零的中国xx时,日军恃强凌弱的本性便暴露无遗,毫无顾忌地把各种毒气作为取胜的“法宝”而广泛使用,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八”抗战,无数中国士兵和平民深受其害。
而从一战结束到20年代末期的中国,却正处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动乱之中,工业基础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十分薄弱,根本谈不上对化学武器的系统研究。只有个别兵工厂为内战目的曾利用进口原料进行过少量试制。如1922年,北洋政府控制下的汉阳兵工厂曾利用日本大正6年式山炮子母弹的弹体,装入黑色xx和300克的“伤脑气”,试制过一种毒气炮弹,但也只生产了6枚样品,之后便再无下文了。
直到30年代初,国内才开始对化学战及相关装备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为配合国防需要,兵工政策有所调整,国民政府兵工署制定了《建设新兵工厂计划书》,并逐渐形成了一些主要针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而发展国防兵器工业的基本思路,其中也包括发展化学战装备。随后,各地相继建立起一些防化研究机构和防化学校,并筹建了南京中央工业试验所等防毒用具制造厂。
在此期间,国内在自制化学特种武器方面也进行了努力。1932年,兵工署依靠美国的技术力量,开始筹建xx化学厂,即后来的巩县兵工分厂(第23兵工厂)。该厂于1936年建成投产,可以生产代号为“圆药”的苯氯乙酮、代号为“锥药”的氯化二苯胺砷环和少量代号为“方药”的芥子气,以及发烟罐、防毒面具等,并可装填毒气手榴弹等弹药。由于国情所限,加上毒气历来为国际公法所禁止,所以国内对于化学战之基本思路仍停留在被动防御层次上。除了烟幕、信号、照明等特殊弹药外,大型毒气炮弹、xx和专用投放兵器并未大量制造,制造的部分毒气手榴弹、烟幕罐等,也只是为了配合训练需要。
第10兵工厂生产的60mm苯氯乙酮超迫炮弹(右一)
在整个抗战期间,研发及试造化学武器等技术性工作,由兵工署技术司第六科(即特种兵器科)负责;制造工作则由兵工署制造司负责,23厂生产化学战剂、弹药和部分防毒用具,防毒处制造工场与一些民营工厂则专门生产xxxx。由于国民党当局积极推行“安内攘外”政策,并未全力以赴投入备战,加上国情和财力所限,所以在后来实际发展进程中,计划书所规划的内容远未实现。虽然在化学战装备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因当时国内工业基础过于薄弱,设备和主要原料都要依赖进口,使得化学战剂的产量很低,1936年23厂只生产了不到1.5万枚化学手榴弹和2170枚航空xx。这少量产品也主要是用于防化装备研究,或是用于内战,始终没有建立起足以与日军抗衡的化学反击能力,甚至必要的防护能力都不足。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23厂紧急西迁四川,生产被迫中断,再次恢复生产已是1943年,而且改以无烟药和xx为主要产品。由于化学战实力上的不均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xx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守势。化学战装备发展的空白成为抗战期间中国xx{zd0}的弱点之一,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
枣宜会战中因日军使用毒气而受伤的中国士兵
1937年前后,国际和地区局势空前紧张,国民政府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更大规模的侵略,也是为了消灭红军的需要,才开始加速充实军备,先后从德、英等国进口了小到钢盔、步枪,大到重炮、坦克在内的大量装备。出于对日军化学战能力的警惕,同时进口了少量德国制造的150毫米口径李文斯抛射炮,试图以这种已经落伍的武器来与日军相抗衡。同时,国内组建了中国化学兵总队,进行有关化学战方面的训练,这批李文斯抛射炮便装备了该xx。但由于《日内瓦条约》的限制,同时进口的只有部分xx燃烧弹和高爆弹,并没有常用的毒气炮弹,国内亦无法自行生产,实际上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化学作战能力,在后来的作战中也是作为常规兵器来使用的。
三
1937年8月13日,日军以其陆海空优势兵力,在吴淞江湾一带强行登陆,大举进犯上海。驻守上海的中国xx奋起抗击,双方展开激战。当时我军火炮数量极为有限,虽然战前从德国购得过一部分火炮,但75毫米口径以上的重炮仍很缺乏,师级单位往往都无法得到必要的炮火支援。因此,8月15日,就在国民政府颁布总动员令的当天,军政部部长何应钦下达手谕,命令正在南京受训的中国化学兵总队组编一个李文斯抛射炮联队,开赴上海参加对日作战的战斗序列。
整个联队共300余人,装备12门李文斯抛射炮,驻扎在南京三牌楼步兵学校。联队系化学兵总队抽调{dy}、二期部分学员和第三期的准尉见习官组成,共编有四个排,每排四个班,包括三个炮班和一个弹药班,每个炮班配属一门李文斯抛射炮。每班16人,除正副班长外,前六名士兵为炮组,后八名士兵为弹药传递组,正班长负责指挥炮组,副班长指挥弹药组。由于对这种武器接触时间不长,官兵们只是在课堂上听过一些理论和使用方法,未曾进行过实务操作,但当时全体官兵都为能亲临前线与日本侵略者作战而深感自豪,因此领到武器弹药以后,全队立即投入紧张的训练,每人轮流操练,在极短时间内掌握了观测、瞄准、射击等科目的要领。
8月18日凌晨1时,联队在下关车站登上军列,午后4时许抵达南翔。抵达不久,即遇敌机轰炸扫射,一名参谋牺牲,装备幸未损失。当晚联队乘坐卡车奔赴江湾前线,行至万国公墓时下车。那里距前线很近,枪炮声清晰可闻。前线指挥部给联队的任务是务必摧毁日军设在虹口公园附近一座七层钢筋水泥营房内的司令部,并以炮火掩护前线步兵向敌人发起攻击,要求在两小时以内做好一切战斗准备。
当全队到达指定阵地时,距敌只有三四百公尺。经侦察,发现阵地附近有几幢分散的别墅,四周有围墙且占地面积很大,对于李文斯抛射炮这种曲射武器来说,地形地物都很理想,不易为敌察觉。联队决定在此设置指挥所,并驻屯xx。于是四个排共12门抛射炮采用火力重叠式方式开始设置炮位,以两个排共6门炮为齐放单位,很快一切都准备完毕。
前线指挥部一声令下,全队便开始配合友军的各种火器向敌军炮击,整个阵地立即笼罩在一片硝烟当中。{dy}次齐射未能击中目标,随即修正了距离方位,又进行了第二次齐射。这次弹着点极为准确,一枚炮弹直接射入目标的第四层。xx燃烧弹发挥了强大威力,从观测镜中可以看到日军阵地上空红光冲天、浓烟滚滚,随即敌人的枪炮声便沉寂了下来。观测员报告,突如其来的炮火给了敌人重大杀伤,日军已开始狼狈逃窜。官兵们极受鼓舞,又连续朝着这一目标进行了三次齐射,直到观测员报告说敌方工事已全部倒塌才停止炮击。紧接着友军步兵开始发起冲锋,一时间号声、炮声、枪声、喊杀声响彻云霄,我军成功地夺取了预定阵地。第二天,上海各大小报纸都以头版头条、醒目的套红铅字刊登了中国xx胜利的消息。
日军在江湾体育场的工事被击中起火
日军万万没有想到我军的炮位安放在他们眼皮底下,以为是远射程重炮向他们射击的,于是也用重炮向我军纵深还击,但这些炮弹全都从我抛射炮联队阵地上空飞过,全队毫发无损。白天敌人步兵不敢出动,只由敌机在我阵地上空轮番侦察和扫射轰炸。由于没有制空权,联队为了不暴露目标,白天也不轻易炮击,就这样与日军周旋了三个昼夜。22日清晨,援军前来换防,全队撤至罗店镇进行整补。
正在此时,何应钦来电,称为坚持长久抗战起见,整个联队必须回南京归还建制。于是全联队在罗店至昆山的公路上集结,准备向昆山车站进发。但正碰上在蕴藻滨一带强行登陆、企图包抄我军的日军先头xx,险些受到损失。摆脱敌人后,联队只得分乘征用来的汽车经宁沪公路返回南京。回到南京后xx进行了扩编,以后又陆续分派到各战区和日军作战。
四
李文斯抛射炮是在战争条件下开发出来的介于臼炮与原始迫击炮之间的应急产品,与生俱来就有许多缺点。如较为笨重、不易携行,所需操作人数多、发射前准备时间长,精度和可靠性也相对较差等等。与毒气吹放钢瓶一样,这种武器只适用于阵地战。所以,在一战末期,英国就研制出了李文斯抛射炮的替代品——斯托克斯迫击炮,它由一根滑膛炮管、可拆卸的支架及盘状底座组成,结构极为简单。它发射100毫米口径迫击炮弹,每发内装两升毒气,每分钟可发射15到20发,射程超过1000米,综合性能远远超过了笨重的抛射炮。1923年,汉阳兵工厂便成功地仿制了75毫米口径的该型迫击炮。同时,装填技术的进步,使得毒剂可以装入大到航空xx、小到手榴弹的各种弹药,运载手段也日加丰富,这些都使得抛射炮的淘汰成为必然。二战初期也装备李文斯抛射炮的日军同样很重视发展化学投放武器,到战争中期便拥有包括各式轻重迫击炮、94式布毒车、布毒器和各式毒剂筒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毒剂投放体系,不再使用过时的抛射炮。在上海的作战中,李文斯抛射炮实际上是当作大口径迫击炮来直接支援步兵,而非作为化学投放兵器来使用的。由于自身的种种缺陷,特别是中日全面开战后进口断绝,配用的弹药得不到补充,所以这种武器昙花一现后便很快就被淘汰出制式装备序列,从此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国内金陵兵工厂、第50兵工厂所生产的各种口径的仿法国布朗赛式迫击炮。
虽然李文斯抛射炮作为制式装备已经消失,但后来的许多武器,特别是一些应用性武器上,或多或少都采用了与它相似的原理。前苏联在卫国战争初期,曾装备过一种李文斯抛射炮的改进型武器——纵火掷弹筒,由带药室的筒身、枪机、瞄准具和支架组成,全重25至28公斤,借助抛射药(12号猎枪弹)从筒身抛射出装有内装约一升KC液 (含白磷和硫黄的自燃液体)的着发纵火弹,用于消灭坦克和杀伤掩体中敌有生力量,也可使用发烟弹来迷盲坦克乘员。其{zd0}抛射距离240米,射速每分钟6到8发。缺点是较为笨重,并且得三人共同操作,所以1942年后便告停产。同样是作为应急武器,淮海战役期间,我军曾土法上马自制过一种称为“飞雷”的武器,其原理与使用过程与李文斯抛射炮如出一辙,就是用汽油筒焊成一个大圆筒,使用时先将圆筒半埋入地下,对准目标,筒内放入黑火药和木垫,再装上xx包或装有xx雷管的铁桶,利用筒内火药的冲击力,将xx包抛射到50至100米之外,用于摧毁地堡等坚固工事,威力很大,有效地弥补了我军火炮不足的缺陷。时至今日,伊拉克人仍在利用同样的原理,将废弃的炮弹或火箭弹头改装成类似的武器,用以袭击美国人。
注:原文以“‘李文斯’在中国”为题发表在《兵工科技》2004年第12期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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