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我国重庆市万州区消保委关于“电视购物”的调查报告】_电视购物批发_ ...

     最近在我国重庆市万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了切实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市场,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万州区消委会按照市消委会的统一部署,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2月11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现状调查活动。本次活动,万州区消委会共发放电视购物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回收率{bfb},圆满完成了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

  为落实好本次“”现状调查活动,万州区消委会成立了“”调查活动领导小组,万州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区消委会常务副会长付祖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消委秘书长为调查项目负责人,区消委工作人员共分三组(每组2人)开展调查。组内一人负责调查,一人督导,分工合作。在调查活动开展之前,领导小组对本次调查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强调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对调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预先讲解,并要求调查人员在调查活动中,严格按照市消委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问卷调查结束后,各小组对调查情况分组统计汇总分析,{zh1}由区消委统一汇总上报。[url=http://www.hbttgw.com]电视购物产品批发[/url]

  二、调查活动基本情况

  本次“”现状调查活动,万州区消委共发放电视购物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回收率{bfb}。

  是一种新兴的渠道模式,归属于现代零售业。它是无店铺销售的一种,取消商店实体,把零售商店,从现实搬到电视虚拟空间。目前,我国的电视购物,一般是通过电视发布商品信息,电话预订,确认购买项目,送货上门。从我区被调查的100份问卷看,知道“电视购物”的有88份,占问卷总数的88%;购买过“电视购物”中出售的产品的有53份,占问卷总数的53%。

  从被调查的100份问卷情况看,万州区消费者对的看法是:认为方便高效的有40份;认为产品功能介绍详尽的有38份;认为产品种类丰富的有37份。认为“电视购物”还可以信任的有23份。但是,认为广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有49份;认为电视购物可信不高,说不准的有34份,持怀疑态度的有19份。对问卷所列举的电视购物栏目的认知度从高到低分别是GS电视购物、、、等。认为电视购物节目最吸引人的是GS电视购物。

  综上,万州区消费者普遍认为电视购物有两大优点:1、方便高效、产品种类丰富、功能介绍较为详尽,贴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通过电视广告的宣传能让消费者更多的了解商品的作用、性能等,还有便于消费者选购,一个电话就可以将货物送到家,免除了外出购物之苦,确实方便了广大消费者。2、电视购物大部分是以厂家直销的方式为主,减去了传统销售模式的批发、零售环节,消费者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xxx较高的商品。从被调查的买过“电视购物”产品的53份问卷情况看,有29份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产品价格低廉,占买过“电视购物”产品的55%;有17份认为销售普通渠道难以买到的产品、有16份认为送货快捷、有14份认为产品相关信息丰富,分别占买过“”产品的32%、30%、26%。[url=http://www.hbttgw.com]电视购物产品[/url]

  三、电视购物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电视购物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本次问卷调查过程中,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宣传广告虚构功效,混淆概念,误导欺骗。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只要不是收视的黄金时段,当人们打开电视时,连篇累牍的电视购物广告就会铺天盖地而来,令人不厌其烦。在不断地“轰炸”中,如今电视购物广告的“忽悠”水平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非黄金时间段,电视屏幕上反复播放着极富“震撼力”的电视购物节目,“xx”、“奢华”、“真金”、“真钻”等诱人之词不绝于耳,“震撼低价”、“{jd0}科技”等惑人之语喋喋不休,这些经过“华丽”而又“低价”包装后的手机、手表、珠宝饰品、保健类商品等,总能忽悠到一批又一批的消费者。不知从何时起,各大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台)也都在纷纷曝光所谓的远低于市场价的“真金”、“真钻”等等电视购物广告的虚假宣传,但在电视上仍然能见到其从被调查的买过“电视购物”产品的53份问卷情况看,改头换面的其他广告。从被调查的100份调查问卷中,认为宣传可信度很低有11份、认为可信度比较低有22份,占调查问卷的33%,对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可信度说不准的有47份,仅有8份问卷认为宣传的可信度比较高。

  二是产品质量缺陷、售后服务缺失。绝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电视购物商品时,基本上对该产品的品牌、性能、质量及生产企业的声誉等一无所知。很多电视购物受害者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部分电视直销商家,将产品卖出后,对后面发生的质量问题,置之不理,售后“三包”服务质量差,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了减轻企业责任,电视购物企业在广告画面及销售过程中,除了订购电话外,一般都不标注售后服务电话和公司名称及具体地址,甚至在邮寄给客户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有的干脆编造或虚构名称如“电视购物总公司”,商品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也会因无公司名称及地址,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查找。从被调查的买过“”产品的53份问卷情况看,对电视购物商品质量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共13份,占25%;对电视购物售后服务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共16份,占30%。[url=http://www.hbttgw.com]东方cj电视购物[/url]

  三是信息泄漏、后患无穷。很多不负责任的商家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了大量电视购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后,便以电视购物企业客服或北京电视购物中心等名义回访消费者,谎称对用户跟踪调查,在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后,再以中奖、手机调换等为名,向消费者推销或换购其它产品。由于这些大多数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因此,当用户一旦放松谨惕后便很容易上当受骗。

  四是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几乎所有的电视购物商家都称是货到付款,但是委托邮政公司送货上门时,却要先收货款才能验货,而邮政公司一般都只是只管将包裹送货上门,不管包裹里的货物是否与广告中宣传的一致。

  四、对电视购物监管的建议

  万州区消委在本次消费者问卷调查过程中,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监管提出很多建议,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议立法确定电视购物的主管部门。现在对电视购物是多个部门监管,但是都没有管到位,确定主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建议明确电视购物广告发布商或电视台对其发布的广告负有审查和连带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广告的出现。

  三是加大电视购物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四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行业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确保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本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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