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2 10:08:03 阅读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大力促进风电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能源保障。2010年4月16日上午,福建投资集团下属单位福建中闽能源公司与湘电风能有限公司在福清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愿意发挥各自优势,在风电及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双方均知悉新能源开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战略意义,同意将对方视为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同意在其风电项目设备选择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将以{zy}惠的价格和条件参与竞标,向福建中闽能源公司提供先进、优质的风力发电机组,并根据需要协助福建中闽能源公司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的机位选址、基础概念设计等。
福建中闽能源公司同意在条件具备时,经有权部门批准,与对方共同开发海上风电场,全力配合推进风机设备研发与技术支持。
双方承诺,尽快在福建中闽能源公司取得开发特许权的风电场内,经有权部门批准,由湘电风能有限公司安装1台5MW永磁直驱陆上风电机组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