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奥巴马与罗伯茨的较量-- 老外怎么说?老外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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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同辈中最聪明的两个人。他们都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法学院毕业。他们清醒理智、风度翩翩、雄心勃勃。在跃居高位前,他们都曾在下级岗位上短暂蛰伏。起初,他们被视为和事佬,此后却得到所属派别的多数拥戴,成了各自阵营的{lx}。

奥巴马和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Cambridge, Mass.)度过自己的大学时光。多年之后,身为总统和首席大法官的他们却在政府的社会角色问题上斗智斗勇。在这个充满变数和意识形态冲突的时刻,确定下一个大法官人选成了两人斗争的焦点,而这很可能会影响美国未来几年的走向。

去年,奥巴马提名了任内{sg}大法官。据一些和白宫有密切关系的民主党人称,比起上次的提名,奥巴马在斟酌此次提名时更加顾忌罗伯茨的立场。在总统看来,最近几个月,罗伯茨俨然成了他的绊脚石,使他无法大展拳脚。奥巴马暗示,自己打算利用这场政治交锋和手中的提名权,遏制高等法院的保守倾向。

佛蒙特州参议员帕特里克?利希(Patrick J. Leahy)说:“奥巴马非常xx高等法院在近几次判决中的动向。”说着,他列出了一系列令自由派倍感恼火的案件,最引人注目的案件是允许企业向竞选活动提供政治献金。他说:“总统希望,自己提名的法官不会在诸如政治献金等极端议案上投下赞成票。”

但罗伯茨的支持者却说,罗伯茨的裁决xx是基于宪法原文所作的分析。他们认为,奥巴马之所以重视{zg}法院的裁决是出于机会主义和意识形态。罗伯茨的朋友,前副总统切尼的顾问沙南?科芬(Shannen W. Coffin)说:“总统在政治上精打细算,希望借此来抨击{zg}法院。”

据一位始终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在接替即将退休的斯蒂文森(Justice John Paul Stevens)的问题上,无论奥巴马怎样选择,其核心是希望找到一个不仅能延续自由派立场,同时能给{zg}法院带来思想影响和说服力的法官,从而赢得政治立场摇摆不定的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的支持 。左派分子常说,他们希望高等法院能有一个像保守派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那样持有激进立场的自由派法官。但奥巴马寻找的是一个像罗伯茨那样的自由派法官——能够在高院促成五票多数,而不只是投下一张让自由派满意,但却毫无意义反对票的法官。

今年一月,罗伯茨主导的{zg}法院以宪法{dy}修正案所赋予的权利为由,裁定企业有权为竞选活动提供政治献金,从而xx了以往此类案件的判决。自高等法院裁决市民联盟(Citizens United)胜诉后【注】,总统与首席法官之间的矛盾就愈演愈烈了。总统的顾问声称,这一裁决让奥巴马清醒地认识到,罗伯茨所具备的非同一般的影响力。事实上,总统身边的人都认为,罗伯茨在出任首席大法官的头几年里跃跃欲试,而自奥巴马当选总统以来,他的立场便越来越激进。

当然,行政和司法之间的矛盾冲突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曾在州政府的权利与xx政府的权力问题上发生过争斗。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和罗杰?塔尼(Roger B. Taney)就战时总统的权力扩大问题争论不休。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对自己提名的法官奥利弗?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所持有的立场大为光火:“我拿根香蕉削出一个法官来,也比那家伙有脊梁!”

上世纪30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与高等法院之间也公开爆发过冲突。在{zg}法院否决了新政(New Deal)的大部分计划后,罗斯福便直接向高等法院发起了攻击。他任命更多的法官来扩充高等法院(所有的新法官由他指定)。然而这个所谓的“法院增补方案”(court-packing scheme)却因为两党的反对而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不过罗斯福认为,他虽然输掉了这场“战斗”,但却赢得了整个“战争”,因为法官们立场的转变使得高等法院更易接受他所采取的措施。

相较之下,如今的总统与首席大法官之间的争斗到现在看来还是相当温和的。可以想象,奥巴马的医疗改革计划所遭遇的难题将最终在罗伯茨主导的{zg}法院得到解决;就在上周,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还告诉众议院委员会,他期望这一计划能在未来三到四年内解决。而由奥巴马签署的其它议案,如xx政府对电厂的碳排放量进行管制,同样会遇到阻碍,这些议案也会送交至罗伯茨主导下的{zg}法院来进行裁决。

“这种争斗由来已久,总统和首席大法官都深陷其中,”《{zg}权力之争:富兰克林?罗斯福与{zg}法院》的作者杰夫?希叟(Jeff Shesol)说,“总统与首席大法官之间的斗争从未真正停息过,只是在经济危机的时代下,显得尤为突出罢了。”

奥巴马和罗伯茨的紧张关系打一开始便显现了出来。两人在哈佛大学的就读时间并不一致。现年55岁的罗伯茨1979年毕业后便投身法律界,而现年48岁的奥巴马1991年毕业后的{dy}份职业却是一个社区组织者。但那时他俩都热衷于风靡校园的辩论活动。

“奥巴马对庭审的看法在哈佛法学院要流行得多,至少我们那时是这样,”布拉德福德?伯任森(Bradford A. Berenson)说道。他曾与奥巴马一道求学,而后担任了小布什总统的白宫律师。他说,罗伯茨的看法与奥巴马恰恰相反,即使持有这类看法的学生在校园内“少之又少”。

两人{dy}次碰头是在2005年。那时,布什总统提名在美国上诉法院任职的罗伯茨为{zg}法院大法官,而时任参议员的奥巴马宣称,自己xx赞同这一决定,但最终却xx反对了这项提名。

那时,奥巴马说:“在我的心目中,罗伯茨是全美最适合担当这一职务的人选。”奥巴马转述罗伯茨对自己所说过的话:“罗伯茨不希望自己自己显得太强势,他一直认为,法律是用来平衡强者与弱者地位的工具。”  但在研究了罗伯茨的判决记录后,奥巴马却说:“他(罗伯茨)常常站在弱者的对立面,代表着强者的利益,玩弄高超的手腕。”

两人第二次相遇是在奥巴马宣誓就职的时候。罗伯茨念错了宣誓词的顺序,犯下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错误,迫使奥巴马次日重新宣誓,以此确保总统的合法性不受质疑。

然而,两人的矛盾和理念上的冲突却在“市民联盟”案件的判决上表露无遗。奥巴马曾多次批评这一判决,即使在发表国情咨文时也是如此。而那时的罗伯茨和高院的其它大法官正静静地坐在台下,大法官萨缪尔?阿利托(Samuel A. Alito Jr. )甚至从口中轻轻地吐出两个字:“撒谎。”

罗伯茨随后称,他发现当时的政治气氛“令人十分不安”,他不确定法官们是否应该旁听国情咨文。

奥巴马和他的民主党盟友们正准备拟定新的法案,以xx市民联盟判决所带来的影响。此外,奥巴马计划在选举季来临前夕,将这一判决作为其发表演讲的主题。尤其在史蒂文森宣布退休的那天,他在演讲中便提及这一话题,以此昭告世人,他不希望下一个法官支持此类判决。

奥巴马与罗伯茨的争论必然会以这种间接的方式展开,并且很快将在提名新法官的听证会上凸显出来。奥巴马的顾问,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艾德雷(Christopher Edley Jr.)说,这两人不能面对面地来一次对决是实在是一件憾事。

“如果罗伯茨和奥巴马能站在肯尼迪中心的讲台上,就政府的角色、未来的国家政体辩论三小时,并让电视对辩论进行转播,”他说,“那这场由两巨头上演的历史xx锋将是自《xx党人文集》以来{zj1}影响力的一节公民课,而我们肯定能从中获益匪浅。”

【注】2007年,保守派组织“市民联盟”拍摄了一部名叫《希拉里:电影》的纪录片,对希拉里?克林顿极尽攻讦之能事。影片上映后,“市民联盟”打算在有线电视网推广,但xx选举委员会(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认为该片属于“攻击性广告”,背后又有企业资金投入,制止了相关推广措施。“市民联盟”以言论自由受侵犯为由,将xx选举委员会告上法庭。官司打到{zg}法院后,法院破天荒地开了两次庭,直到2010年才做出判决。多数大法官认为,宪法{dy}修正案的基础,在于政府无权管制政治言论,因此裁决“市民联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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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an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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