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实施后,民众看病自付比例降低,药价大幅下降,受益于医保的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那么,新医改后,商业保险在全民保障中如何定位,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这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问题。 商业保险非常必要 其实商业保险是对医保的有力补充。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是“低水平、广覆盖”,医保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支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有起付标准和封顶线,这就意味着有必要选择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新医改实施以后,其有着社保不具备的优势:(1)社保无身故赔付,商业保险是有的;(2)社保是事后给钱,而商业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险只要确诊就给钱,可解客户燃眉之急;(3)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一旦发生约定的事故以后将不再交纳保费,但保障依然有效,而社保还要连续不断的按时缴费。 以前商业健康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如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不共享、以药养医等问题,会因新医改的出台出现好转吗? 对此问题,随着未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进程的加快,相关团体、社会组织和民众参与监管的加强,医疗服务定价和谈判机制的建立,为加强风险监测,控制不合理赔付奠定了基础。新医改方案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和信息的透明,对于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与医院信息的沟通、医疗行为的规范,药品价格和大型检查的规范和合理价格的实现都会起很大的改善作用。 新医改后,医院,患者,保险公司三方关系会有何转变? 在我国,医院仍是作为国家的事业机构为大家提供医疗服务。而保险公司只是一个商业的民间的企业,监管和监督的层面,xx于与医院书面协议的合作关系。要想更高的监督或是参与,那我觉得商业保险应从第三方角度去参股医院的管理,或者收购和建立自己的医院,这样就可以同医院有了同等的地位,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价廉的医疗服务,也能达到医院、客户、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平衡。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资金的管理机构已经参与到了新农合这一层面了,这在全国的十三个省已经开展起来了,也就是说,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新合疗参与到医疗费用一些监管的层面了,加强了监管方面的力度。 医疗保险不是越多越好 医改后,哪些保险产品需要老百姓更加关注? 主要是重大疾病及附加重疾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重疾险可以重疾险在确诊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赔付,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雪中送炭”;为被保险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从而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 医疗保险,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消费者可以考虑购买社保补充型医疗险和住院津贴险产品,商业医疗保险的附加险中,有津贴类的保险产品,可以作为患病期间误工的收入补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对于高风险人群一旦发生风险或者患病后,立刻会面对经济问题,越是这样的人群,更需要高额的人身保障来保证发生变故后,经济来源不受影响。 给需要购买保险的客户提出建议:医疗保险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只要够用就行。国家对于医疗保险有费用补偿原则的限制,不是买的越多赔的越多,所以医疗险只要够用就行。保险不是买的越贵就越好,只要适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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