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江苏2010年中心城市建设路灯工程电线电缆-灯杆灯具采购
1、 淮安市路灯管理处 的 2010年中心城市建设路灯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已经淮安市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地点: 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
(2)建设规模:一标段约65万元 二标段约60万元 三标段约60万元 四标段约65万元
(3)计划采购时间: 2010年5月
(4)交货地点: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共分 四个 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电线电缆采购;
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电线电缆采购;
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电线电缆采购;
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电线电缆采购。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确立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注册资金2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09 年销售额 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国家质检或技术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
(6)持有国家相关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7)投标人必须是电线电缆生产厂家;
(8)企业业绩:从2009年以来一个单项销售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项目;
(9)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资格审查时有关证书、业绩、文件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报名时间及须知:
(1)请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于下述时间、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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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0年中心城市建设路灯工程灯杆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1、 淮安市路灯管理处 的2010年中心城市建设路灯工程灯杆灯具采购,已经 淮安市政府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地点: 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 ; 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
(2)建设规模: 一标段约120万元、二标段约110万元、三标段约115万元、四标段约120万元
(3)计划采购时间:2010年5月
(4)交货地点: 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共分 四个 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合肥路、枚皋路、新亚北路、新民西路灯杆灯具采购;
二标段:大同路、柯山路、淮海西路、新民东路灯杆灯具采购;
三标段:漕运路、清扬路友联路、环宇路灯杆灯具采购;
四标段:环城西路、茂华小区支路、康居花园支路、济南路、公园路、盛和路、富春路、石桥路、承德南路灯杆灯具采购。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确立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注册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09 年销售额 4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持有国家相关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6)投标人必须是城市道路照明灯杆及灯具的生产商;
(7)企业业绩:从2009年以来两个单项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项目;
(8)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资格审查时有关证书、业绩、文件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报名时间及须知:
(1)请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于下述时间、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0、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