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 15:40:24 阅读49 评论10 字号:大中小
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扩大农村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2010年我市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zd0}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二)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四)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棉油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三)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市农机办、市财政局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各县市区的资金控制规模。重点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畜牧养殖大县、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中央和省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2010年我市农机补贴范围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0个小类150个品目的机具,具体补贴机具类型、补贴额度由《山东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公布。
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经济作物机械、植保机械是2010年补贴重点。为减少秸秆焚烧,迎接于今年九月份在德州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太阳能大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把秸秆还田机械作为2010的农机补贴的重点机械。
(二)补贴机具的确定
我市所有补贴机具均须在《山东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选择。
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资金分配
市农机办、市财政局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县市区农作物种植面积、农机化装备水平、农民购机需求、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等因素,结合各县市区申请和区域差别,确定并下达各县市区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在下达计划时单独列示用于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补贴资金,使用期限截至6月底,逾期未使用的补贴资金,要及时调整补贴其它农机具。
(二)制定实施方案
市农机办、市财政局制定《德州市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省农机办、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据此编制本地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三)确定补贴对象
县级农机部门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等进行宣传,农民自主确定购机型号、品牌等后,参加农机部门组织的报名。跨县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民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申请补贴资金。农机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部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为补贴对象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由县级农机部门留存,一份加盖“购机农民留存不作为补贴结算凭证”章交购机农民留存,一份由购机农民购机时交供货企业留存。
(四)监督供货
补贴对象持《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并办理购机手续。具体供货或安装时间、地点,由供货企业根据购机农户需要,与购机农民户口所在县级农机部门协商。县级农机部门对供货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办理购机农户、供货商、农机部门三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手续(具体确认程序、方式各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同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负责做好补贴机具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县级农机部门及时在网上进行供货确认,并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工作。
(五)补贴机具抽查
市农机办根据省办的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和小麦免耕播种机,抽查的总体比例不少于补贴机具的10%,重点机具的抽查比例是30%。经抽查发现与网上档案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及时通知县级农机部门和生产企业纠正;抽查中如发现有通过假报名等方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核实,该县同批次所有未经核实的合同一律退回重新审查,与之相关的生产企业在全市所有未经核实的合同也一律退回县级重新审查,同时书面报省办暂停问题企业的资金结算。
(六)检查验收
市农机办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项目检查验收,形成各县验收意见和补贴工作总结、绩效报告,报省农机办、省财政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实行补贴,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主管部门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密切配合当地植保部门,组织好植保机械的购置补贴工作,加大对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农机购置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监管、核实、档案登记汇总等。为保证农业机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补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严禁挤占、挪用省以上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市农机办、财政局成立了由农机办主任魏洪斌主任任组长、财政局副局长牛洪春任副组长,农机、财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办计财科,负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为方便农民,可对价值较低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协议规定的机具等。规范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合理确定补贴重点。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同时,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各地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要求。各级财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市农机办、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农机办,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查实发生问题的县,将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市农机办在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xx。要协调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搞好售后培训及服务。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及时认真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要及时报请市农机办。
市农机办咨询与监督电话:0534—2627691
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0534—262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