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军工路,曾经存在过两座劳改工厂,一个是“上海劳动板箱厂”,一个是“上海劳动机械厂”。上海劳动机械厂主要生产劳动牌活扳手,劳动牌活扳手是上海的xx,估计该商品曾长期在上海占据市场的垄断地位。该商品也出口海外,正因为其价格低廉,能够有效地冲击海外市场,所以该商品长期被帝国主义国家所xx,并同时成为帝国主义国家贬低中国人权状况的活证据。
学术界竟然有一种观点认为,奴隶工的工作效率超过自由雇工。在奴隶已经消亡了现实条件下,最接近于奴隶工性质的,可能就是劳改犯了。劳改犯生产的商品价格低廉,是否证明了劳改犯生产比自由雇工更有效率?当然不是。整个劳改工厂或者劳改农场的维持都是政府支出,但是这种政府支出统统不计为劳改犯商品的成本。劳改犯商品价格极其低廉,竟然很容易让人得出“劳改犯的效率比自由雇工高”这样的荒谬结论。如果这样的结论也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就应该把中国全部改造成为劳改农场,不是更可取吗?我们并不是没有试验过,将一个国家全部改造成为劳改农场的试验我们做过,那就是人民公社。“劳改犯的效率比自由雇工高”这么荒谬的认识,相信是秦晖教授所提出的“低人权优势”这个概念的部分理由。
别说秦晖教授容易犯糊涂,美国教授也犯糊涂,比如美国人罗伯特•福格尔与恩哲尔曼齐心协力,重新考察了美国奴隶制经济学。美国史是以其受到热烈的争论而xx的课题,而《苦难的时代:美国黑奴制经济学》要算是迄今在美国史方面出版的一本争议{zd0}的书。康拉德(A•H•Conrad)和迈耶尔(J•R•Meyer)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杂志》1958年4月、10月号上的那篇文章《南北战争前的南方奴隶制经济学》,{zx0}与那种认为奴隶制是一种无效益、不赢利的生产方式的正统观点唱反调。福格尔和恩哲尔曼接受了这篇经典文章的观点,进而严加抨击像种族主义者那样的死死维护正统观点的那些人;坚持认为奴隶制具有相当的效益,并且唯有像南北战争那样的超经济力量才可能导致它解体。他们的书已多次被译成别种文字。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对这本书的各种评论文献就远远超过了原书本身。
其实福格尔的观点非常容易批驳,我们假定,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经济行为,那么,奴隶可能有出产,但是维持奴隶制度、防止奴隶起义的成本就是奴隶商品的成本。比如,维护奴隶制度需要建立庞大的监管机构,需要保持庞大的xx和xx来对付奴隶;即便如此,一旦奴隶成功起义,所有社会财富都趋向于毁灭。所以奴隶商品的成本是及其高昂的,甚至高昂到难以计算。但是如果你只算奴隶的产出,却不计算它的成本,或者将成本称呼为超经济力量,排除出经济核算,那么,你当然得出“奴隶工是有效率的”这样的结论,不过这样的结论有什么意思吗?
按照科斯的观点(不是科斯说的),奴隶社会消亡,或者人民公社的消亡,不是因为奴隶社会或者人民公社的交易费用低,而是因为奴隶社会或者人民公社的交易费用高到无法计算。
后记
类似于“劳改犯的效率比自由雇工高”这样的荒谬结论,事实上即使在学术界也是屡见不鲜的。比如朗咸平就曾得出过“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于民营企业”这样的荒谬结论。和“劳改犯能够生产出价廉物美的劳动牌扳手”这种结论一样,朗咸平表面上也是靠数据说话的,他的证据是,他考核了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发现了“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于民营企业”这样的事实。那么,中国在海外上市的国有企业都是些什么公司哪?这个在当时,基本上就是“两桶油,两个手机”。象“劳改犯的效率比自由雇工高”这个结论事实上是掩盖了劳改犯的实际成本一样,“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于民营企业” 这个结论也掩盖了国有企业的事实成本。因为有巨大的成本是不会出现在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上,所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请参阅盛洪的文章《谁动了我们的租金?》
20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