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 我省将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在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时,环境保护不力者将一票否决。
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在我省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把环境保护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不力将“一票否决”。
据了解,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是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其职责岗位上实行抓好业务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双重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dy}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文件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凡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必须查清原因,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确定的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尽快调查结案,并向社会公布。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环境保护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层层互保、层层联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责任制体系,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还要建立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履职能力建设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以环境保护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环保培训教育、环保监督检查、污染源监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整改、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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