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岂止是关禁闭的事情、难道没有触犯法律吗?这样的人还配人民卫士的 ...

这岂止是关禁闭的事情、难道没有触犯法律吗?这样的人还配人民卫士的称号吗??就地免职严惩不贷、维护警界警风!

2010-04-19 19:53:21 阅读46 评论14 字号:

说说:这到底是人民卫生呢?还是蛀虫?还是黑社会?还是黑吃黑?还是公xxx?还是以权谋私?还是乱世英雄?难免让人看不懂了、公安民警公然“xxx”、还拒付费用、还打砸斗殴!这到底是什么社会呢?还有公吗?这样的人还该留在警队吗?还会有好的警风吗?今天一是平息了、之后会不会还以公谋私呢?再说了明知道有小姐的地方还公然到娱乐场所消费、这岂不是是法律而为儿戏;视人民群众为稻草!xx是维护社会治安的、督查干什么去了?紧闭就能了事吗?该罢免的就要罢免、该打击的就要打击!触犯了法律就要依法办法!不能因为自己是xx就一了百了、黑啊真黑!!

河南项城副市长就“公安局领导砸夜总会”道歉

2010年04月19日10:08于扬

字号:T|T

近日,项城市公安局4名民警,在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完歌后,因未付“陪唱女”小费,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将夜总会的玻璃门砸烂,而4名民警也被打伤。此事被网友曝光后,一时间成为“热帖”。昨日,记者从周口中华龙都网论坛上发现,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运杰在严肃处理此事的同时,又实名发帖,向广大网民表达歉意。

事件回放:

4月8日,网友发表一篇名为《项城公安局领导拒付嫖资与夜总会群殴》的帖子。

该帖称:3月6日晚,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与交警大队两个副中队长朱海峰和龙鹏等人,吃罢饭来到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一行人开了两个包间。唱歌期间,请了几名“三陪女郎”。凌晨时分,曹兴军等4人准备离开时,因未付给“三陪女郎”服务费,与之发生争执。随后,又与闻讯赶来的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各有损伤。在群殴中,夜总会的玻璃门被砸烂。

据悉,事发后,项城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曹兴军、徐铭的职务,朱海峰和龙鹏被关禁闭7天。

局长回应:

昨日,在中华龙都网论坛上,记者看到一则署名“周运杰”的帖子。该帖就网友发帖一事回应,发布时间为4月15日。

该帖中,他郑重承诺:只要项城公安发生了民警违法违纪的问题,都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无论牵涉到谁,决不姑息迁就!

经从项城市公安局宣传科核实,该帖的确是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运杰所发。据悉,目前,项城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已在该局全面展开。(于扬)

河南项城4民警找三陪K歌 无人埋单与店方冲突

东方今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等4名民警,在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如图)唱完歌后不愿付账,在耍xx中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将夜总会的大门和玻璃砸烂,而4名民警也被打伤。4月13日,记者调查获悉,曹兴军等人已被免职。

网友曝“项城公安局领导拒付嫖资与夜总会群殴”

4月8日上午9时06分,网友“kke”在河南某论坛,发表一篇名为《项城公安局领导拒付嫖资与夜总会群殴》的帖子称:3月6日晚,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等4人,在项城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歌期间,请了几名“三陪女郎”。

凌晨时分,曹兴军等4人准备离开时,因无人结账,与“三陪女郎”发生争执。随后,又与闻讯赶来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各有损伤。

群众:夜总会大门玻璃被砸烂

提及3月6日晚发生的事,项城市很多市民表示知道“公安局领导砸夜总会”。

据长期在该夜总会门口拉客的司机刘师傅回忆,当晚,他送客人到夜总会附近看到,夜总会大门玻璃被砸烂,门前有不少人在围观,几名公安民警正在维持秩序。夜总会对面一杂货店老板回忆,3月7日早上,他开店时看到,夜总会的三扇玻璃门被砸烂。

夜总会:“就因为几百块钱”发生斗殴

4月13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已开门营业的翡翠明珠夜总会一楼大厅一侧看到,5名20多岁、穿着华丽的女子在一个玻璃房内聊天。服务员介绍,5名女子为陪唱服务员,每位100元,没有时间限制。

翡翠明珠夜总会经理张超介绍,事发当天,确实有几名顾客“就因为几百块钱”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斗殴,夜总会的两块玻璃门被砸烂,造成夜总会被迫歇业{yt}。

张超说,按照夜总会内部规定,凡是公安部门以及老板的朋友来唱歌,他们可以不收房间费,但女服务员的陪唱费不能免。

公安局:当事人已被免职

13日下午4时许,项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上所反映的情况他们已做了调查,曹兴军等人确实是因为付费与对方发生了纠纷。目前,该局已经对涉及的4名公安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3月7日,项城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的职务,交警大队副中队长朱海峰和龙鹏被关禁闭7天。(记者 陈涛 实习生 郭帅 卢怀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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