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直不断有呼声要求开征物业税以调控持续快速上涨的房价。就房地产形势而言,综观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想真正抑制投资投机购房行为,遏制过快上涨,还得靠及时加息和开征物业税。目前,房地产调控工具上的这“两只靴子”还没有落下。
市场一直在预期央行早应当加息以打击通货膨胀和房地产等资产泡沫,但央行可能在考虑目前尚未定局的人民币被迫升值、通过低利率支撑出口企业和刺激消费等因素,在加息上迟疑不决。于是,公众便寄希望于及时开征物业税,尽管对此颇具争议,尽管在经过多次“狼来了后”一直未能开征。 就在市场继续质疑之际,4月8日{yt}内就暴出3条与物业税相关的消息。其一是,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前晚通过住建部的审批,试点地区目前定在北京上海深圳和重庆4大城市。另一是,房地产特别消费税已于4月7日晚通过住建部的审批,而且财政部和国务院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第三是,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且“基本方案已经确定”。一旦上海开征住房保有税,就意味着全国其他主要城市也将开征。 从基本性质上来说,物业税和住房保有税都可以划入不动产税,都是针对不动产保有阶段向持有者征税, 3月下旬开始,房地产市场因去年12月开始的新一轮调控而出现短时的趋势回调之后再次突然反转趋热,投资性购房行为再次盛行,房价恢复上涨。 国家统计局4月14日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高于2月份的13.0%。 部分消费者开始不相信政府的调控态度与决心,调控再次面临可能难见效果的窘况。 市场一度预期,曾态度坚决地表示要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中央政府,将祭出新的更严厉的调控政策。 果然,就在4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要坚决遏制住格过快上涨,明确指出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尤其是,首次提及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放在“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条目之下,说明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调控房价,而不仅是作为财税改革的内容,如果实施将是史来的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事实上,会前,经历了中央媒体和相关部门的集体舆论造势。自3月下旬以来,官方舆论开始为后续调控造势,各大中央媒体连续十多天批评房地产市场,新华社连发“六连评”痛评高房价,舆论分析是为可能即将开征物业税开道。尤其是,上海、重庆频传出将开征变相物业税的消息。结合系列信号来看,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中央政府已注意到目前房地产形势,及时释放出将强化调控的信号,房地产市场将迎来开征物业税或准物业税这一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 不妨来看看可能性。 属于持有环节税种,在属性上基本上相同,所起到的市场调节作用基本上相同。住房保有税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对于房产的产权人在持有期间所征收的一种税,有点像另一种意义上的“迷你版”物业税,但征税对象不包括土地等。不过,住房保有税属于房产税,并不是新税种。其开征既不会影响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又不需要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审批通过就可施行,可大为加快推出征税的时间进程,比物业税更容易操作开征,抑制房产投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很容易达到。 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说明中央媒体的集群舆论并非无的放失,上述征税消息并非空穴来风。上海开征住房保有税,很可能是中央政府授意开征,或是中央政府授意释放消息,以助力房地产调控。 由此来看,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制定住房消费税收政策,说明中央政府正式开锣布告天下,将开征住房消费税,以暂时让替代和发挥物业税的功能,增加房产持有成本,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遏制炒房囤房行为,打击房价上涨预期,起到调控的作用,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最终并将打击地价上涨预期,阻止地价上涨甚至导致地价下降。 这次会议也就意味着,离实际开征物业税的日子真的不远了。 转自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