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国有资产,交600万元免予起诉:哪个国家的法律?_虚幻网路真情永驻 ...

600万元免予起诉:哪个国家的法律?  

几年来,广西河池市五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吉公司)的工人们就公司“管理层”和有关官员借“改制”之机,上下勾结侵吞巨额国资,损害职工利益以及地方官员贪赃枉法的问题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均杳无音信。几年来我们工人群众要求公司“管理层”(资本家)和有关官员归还所侵吞巨额国资给国家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去年以来,我们为此多次举行游行示威和罢工。我们工人保护国有资产的正义行动不仅得不到地方当局的支持,反而被当局动用各种行政资源进行洗脑、盯梢和监控,几次赴京上访都被(内鬼)出卖,受到了当局的拦截。  

上访不成,我们求助于网络媒体。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将本帖子的内容贴上本地的网络论坛,但不到10分钟均被删除。可见,五吉公司的资本家已经与地方当局的一些要员结成利益联盟,不仅行政资源变成了资本家镇压工人的工具,而且网络媒体也受到了他们的操控。走投无路之际,有人说 “乌有之乡”是个为工人阶级说话的网站,建议把这个帖子贴到“乌有之乡”,并希望网站管理员和广大坛友将我们的帖子转到有关高层。  

以下是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均泥牛入海的问题:  

一、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和一小撮权贵暴富  

五吉公司的前身是“广西河池市有色工业集团公司”,系河池市{zd0}的、积采选冶为一体的有色金属企业。五吉公司由国有转为私有的“改制”作业是在暗箱里操作的,是在公司全体职工顽强xx下由行政力量强制完成的。五吉公司的“改制”实际上是一席腐败官员和资本家(公司管理层)共同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  

04年改制以来,由于矿山安全和资源整合原因公司一直处于半整改、半生产的状态。特别是08年所谓的金融危机以来,老板只给我们工人发没人每月600元的工资,但是公司管理层(我们工人通常称之为“权贵阶层”)大多数成员却在本地及外地购买xx房产、高级别墅。公司董事长覃志雄一人就购买三辆xx轿车(宝马230万、宝马120万、丰田霸道68万)。这些钱从何而来?他们之所以能在短期内暴富,并非得益于公司私有化后经济效益的超几何级数增长,而是他们在改革的旗号下通过下列非法途径暴富:  

1、以xxx将巨额国有资产据为己有。2004年企业改制时,公司可采储量为200万吨、价值数亿元的矿山“被”评估为200万元;改制前一年公司资产评估价为0.98亿元(不含矿山),改制时却“被”评估为468万元。严重低估公司国有资产之后,他们不顾工人们的强烈反对,强制推行损人利己的配股方案:公司老总覃志雄出资121.68万元,占公司26%的股份;6个高层领导股份为6*19.5万元,占25%;中层股为20*4.68万元,占20%697个普通员工共占29%,平均每人只有0.04%的股份。按照倍数计算老总是工人的608倍数,高层是工人的97倍,中层是工人的23倍。  

2、实行离谱的“拉开收入差距”政策。“改制”前,公司总经理的工资比工人高十倍、八倍,大家都没有意见,“改制”后——总经理变成资本家后——其年薪128万元,高层年薪2050万,中层年薪46万元,而工人的平均年薪不足七千元,换句话说,一个工人辛辛苦苦拼命干365天的年收入比不上公司老板两天的工资(7136元)。  

3、残酷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改制”后,从20043月起每年工人在法定假日加班,公司不再按国家规定给发300%的工资,只支付20元加班费,比国家规定少给了工人80/人,公司现有工人总数700人,照每年10天的法定节假日计算,老板每年就少付给工人56万元的加班费;此外,改制后工人基本上没有休息日,但公司老板也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息日200%工资支付给工人,xx一项,公司老板每年就榨取了工人580万元的血汗钱!  

二、5800万元货款落入谁手?  

2004年初改制时公司仓库存放锑精矿、锌精矿2000多吨,金锭、银锭500公斤,锑锭2000多吨,铅锭2000多吨。当时锑锭市场价为27000/吨,但却“被”评估为8000/吨,“被”低估3800万元【2000*27000-8000元)】;铅锭当时市场价为15000/吨,但却“被”评估为5000/吨,“被”低估2000万元【2000*15000-5000元)】。改制评估过后,公司“管理层”却以市场价格将这些产品销售,仅锑锭和铅锭两个产品就获得暴利5800万元!而这笔巨款至今不知去向!还有锑精矿、锌精矿、银锭、金锭等产品情况不详。  

三、贪污“500万元赃款”的“罪犯”到底是谁???  

公司财务科长于2006年某日被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拘留,不到一个xx,公司老总私下从财务科拿走600万元去摆平这个事。600万元从公司账户划出的第二天财务科长就被“特赦”了。事后公司老总不无得意地对我们说:“在河池,没有我摆不平的事情!”由于多次要求公司老板解释600万元的去向无果,我们于年前上访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得到的答复是“已经上缴国库”(见附件)。据知情者透露,原来,检察机关要“没收”的不止是500万元,而是1300万元。但公司老板覃志雄找了杨才寿市长后,降到了900万元,再找到区里后,覃荫吉区长拍板降到500万元。  

对于“500万元赃款”,我们公司全体工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向群众说明如下问题:  

1、公司老板覃志雄明明从财务拿走了600万元,而检察院只“上缴国库500万元”,剩下的100万元去了哪里?  

2、既然检察机关认定“500万元赃款”,为什么没有这笔赃款的行为人(罪犯嫌疑人)?  

3600万元就可以免予起诉是哪个国家的法律?  

综上所述,五吉公司所谓管理层和有关官员官商勾结,利用企业改制之机大肆侵占国有资产、疯狂掠夺国民财富、残酷榨取工人血汗的做法即便它符合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却严重违背了中共“执政为民”的庄重承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要党旗上的镰刀和锤子还在,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党还站在我们工人阶级一边。我们还要继续向党以及党领导的政府举报,直至五吉公司“改制”的黑幕被揭开,直至被资本家和腐败官员侵吞的巨额国资重新回到国家和人民的手中。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复函(附件是影印件怎么上传?)

广西河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签名略)  

2010420  

联系人:吕女士13132780808

附件原文如下:

李进英等同志:

你们于2010年元月21日由李进英送来的《上方书》我院受到后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上访书》中第13、15点提到的问题,此案我院反贪局已于2007年8月审查终结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后上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涉案人员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对该案扣押的500万元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此外,上访书中提到的其他问题,建议到有关行政机关协商解决。

章印全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信访专用章

2010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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