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海编造东北抗日联军史料_史义军_新浪博客

朱秀海编造东北抗日联军史料

史义军

 

    由于历史事件发生的年代已比较久远了,致使记忆有误是可以理解的,但在重大历史事实上有意xx则是历史研究的大忌。中国人民解放军征战纪实丛书抗日战争卷中的《东北抗联征战纪实》一书,朱秀海著,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71月第3版和《东北抗日联军抗战纪实》,王晓辉著,人民出版社20058月{dy}版。两书的资料来源均是东抄西凑没加考证就用的,历史事实错误很多。最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朱秀海在《东北抗联征战纪实》一书第441页至442页中就汪雅臣之死大加演义,编造情节:

     1941年1月29,农历正月初三,佛晓。汪雅臣和军部二十余人在九十五顶子山石头亮子河边生火野炊。一直对这支队伍紧追不舍的日军“讨伐队发现了烟雾和火光,马上分三路袭来,占领了东西两侧高地,从三面形成包围。汪雅臣此时一身四处伤口流脓,行走十分不便。见情况万分危急,他命令副军长张忠喜带部突围,自己一个人留下掩护。张忠喜不从,留着眼泪道: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汪雅臣大怒,道:你混蛋!你还嫌中国人死得少吗?我命令你快带大家走,不要管我!他还对张忠喜说:东山上是伪军,也许你们能从那里突出去!张忠喜知道争也不能改变军长的决定,心一横,带着战士们向东山冲去。但他心里想的不是突围,而是将东山夺过来,掩护军长突围。伪军们见他们径直奔自己的阵地,慌了手脚,连忙集中火力,猛烈扫射。张忠喜胸部连中数弹,英勇牺牲,只有跟在他身后的几名战士突出了重围。在{zh1}时刻,汪雅臣手持一挺机枪,向来自东南方的日军猛烈射击。激战中不愿离开他的几名战士相继牺牲,警卫员也头部中弹而死,阵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敌人蜂拥而上,要抓活的。汪雅臣圆睁虎眼,大骂不绝,将机枪里{zh1}的子弹刮风般地打出去。敌人见他誓死不降,集中火力向他射击。汪雅臣胸部、腿部连中数弹,从山坡上滑下来。垂死之际,汪雅臣又睁开了眼睛,大骂日寇。敌人将他抬起来,押下山去,途中流血而死,终年30岁。

    可以肯定地说,该段引文中的对话和场景描写都是作者杜撰的,而对特务和汉奸的告密只字未提。我并不是对朱书抱有成见,而这本书不单单在这个章节上有问题,就是在其它章节上也有严重失实的地方,如在《千古之谜,谁要关押赵尚志》这一节的第364页中有一段话读后让我不禁对《东北抗联征战纪实》一书的历史价值产生了怀疑:

    能够说清一切的人是那个将口信从苏方带回的陈绍宾。文化大革命期间。陈绍宾被打成叛徒,饱受折磨,但他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当年给北满临时省委带回的口信是假的。现在陈绍宾已经去世,我们能够想象的是:也许他是诚实的,那么赵尚志的被关押就与北满方面的任何人都没关系,只与莫斯科、与王明、康生,与苏联远东军有关系;或者他为了某个不愿意说出的人将秘密永远埋在了心底。在xx岁月里,这样做就更需要勇气和毅力。在后一种情况下,陈绍宾极有可能一直认为,当年他参与了将赵尚志诱至苏联以便摆脱他的行动,不仅不能说是一桩罪恶,相反倒是他为北满党和xx立下的一件功勋。

    这一段要命的是,陈绍宾这个1945年光复以前就已死亡了的人,居然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活了,而且被打成叛徒饱受折磨。陈绍宾原是抗联六军第二师的代理师长,曾被赵尚志、周保中等怀疑为奸细,1940年被撤销职务后逃跑,在1940830日《张寿钱(李兆麟,笔者注)给王新林的工作报告》(《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种本第58册)中有明确地记载:

    陈绍宾这次撤销职务以后,我们准备以{zd0}耐心教育他,挽救他,但是他不愿我们爱护他,乘指挥部在朝阳山的时期,谣言惑众,只身逃跑。现在指挥部已经通缉他,希知道为荷。

1941年陈绍宾等3人因抢劫民财分赃不均而被同伙杀死在黑龙江省克东县。

    陈绍宾当年在抗联队伍中就是一个倍受争议的人,朱秀海居然还把他写活了,而且想象成一个和其他人密谋诱骗赵尚志的集体行为,是他为北满党和xx立下的一件功勋。关于陈绍宾的历史材料很多,朱先生为什么不查一查,居然闹出了这么一个大笑话。

    此外,该书中一些人的职务也不准确,如,冯仲云,解放后根本就没在民政部工作过,何来民政部副部长?冯仲云194910月以后担任过松江省政府主席,兼任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校长,调京后任过北京图书馆馆长、水利部副部长等职。

    《东北抗联征战纪实》一书是2007年再版的书,而且印了3版,这一版一次就印了5000册,发行量应该说不小,看来情节胡编乱造是可以提高发行量的。

    如果历史可以像朱先生这样编造史料,这样写的话,将会贻误后人的。

为了对历史和后人负责,我将关于出卖汪亚臣将军人犯的两件历史档案公布出来,供朱先生和读者们参考。  

 

    关于出卖汪雅臣将军人犯的档案材料之一

十八类全宗8目录 档号527案卷1册期限 长期 姓名 孙永清

黑龙江省五常县公安局卷宗

单位 沙河

姓名 郭珍

性质 反

本卷共381

 

以下材料为该卷宗第1页和第2页。 一 五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59)法册字第166

公诉人 五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立荣

被 告 孙永清男 68岁 汉族 二年文化 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分农人 原籍黑龙江省五常县沙河子人民公社寒葱河子屯 职业农人 现在押。

上月被告因反革命一案,经本院于1959923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现查明:

被告于1940年旧历12月间任伪屯长时,同伪军特务王永贵(已死)、郭珍密谋袭击我抗联,被告亲自写信将我抗联第十军的活动地点及军事力量等情况报告给伪军邓旅。并恳请邓旅发兵围剿我军。遂于同月15日邓派伪军300余人,在日寇玮田的率领下到蛤拉河子。被告接洽后,派其子孙海等人为伪军作向导,奔向我抗联居地尖山子,进行袭击。当时处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我军为保存实力,而采取主动退却的措施,转移后所遗粮食、宿营等物资全被敌人放火烧毁。

 

被告为阻击我军,又于同月24日与郭珍迫使寒葱河子全屯群众站岗放哨。被告于当晚在巡查中发现一华里地远处的庙子岭岗上有火亮,被告即令站岗的人放土炮、土枪并敲桶,伪作枪声,以此阻挠我军的活动。我军即转移到九十五顶子山上宿营。被告当即向沙河子伪xx署打两次电话,报告我军的活动情况,并恳请日军前来袭击我军。故于1941年旧历正月初二日上午后,日寇金山率守备队30余人来到寒葱河子屯。日寇当晚即宴请被告和郭富(牌张),在席中被告向日寇报告了我军情况,于当夜日寇出发到九十五顶子山将我军包围。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经三小时战斗,我抗联第十军军长汪亚臣将军,副军长兼政治部主任、参谋长张忠喜等十二名同志壮烈牺牲,遭到全军瓦解。战后,日寇在阵地搜得长短枪20余支、机枪一挺、{lx}照片1枚、第十军印信1颗、党员登记簿1册及文件、现款等。并将汪亚臣将军等三名同志的尸体运到蛤拉河子。日寇在当地请屯、牌长参加庆功,被告为讨好日寇的欢心,在庆功的宴会上喊了口号,以恭维日寇。并向群众摊派了酒宴用款80余元。

 

上开事实,经审理查明属实,证据确凿,被告亦供认不讳。

查被告在日伪统治时期任伪屯长多年,背叛祖国,积极效忠日寇,千方百计地勾结日伪xx袭击我抗日联军,致使我抗联第十军遭到瓦解,汪亚臣将军等12名同志牺牲,给我抗日活动造成{zd0}损失。据此,本院认为被告确系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反革命罪犯。为镇压敌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之规定,判决如下:

 

对反革命罪犯孙永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第二天起十日内提出上诉状两份,经本院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1960826(五常县人民法院印)

审 判 员关 升

人民陪审员孙雅杰

人民陪审员赵 敏

1960830发出

书 记 员徐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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