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与非营利组织(NPO)在公益事业领域合作的现状与展望_NGO/NPO ...
企业在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中所应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积极参与本国乃至跨国性的公益事业正日益成为全球化时代关注的一个热点。日本作为{zx0}跻身于发达国家行列的亚洲国家,其企业参与公益事业发展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与非营利团体(NPO)的合作经验对于中国相关领域的发展可以提供一定意义上的参考。 战后日本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史以及时代背景近几年,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公司公民(Corporate Citizenship)等概念随着欧美企业的经营模式一起流入日本,并频频出现在日本经济新闻等主要媒体上。笔者曾在2002年年底就这一现象采访过当时日本同友会(大型企业董事长的联合会)会长,富士施乐公司董事长小林阳太郎。小林先生认为日本企业在日本战败后的重建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已经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虽然其背景是因为中央政府以及地方行政的软弱无力,当时也没有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但日本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是有一定的基础的。

1992年,日本经济团体连合会(简称日本经团连)首次明确提出了「企业社会贡献」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自发性地发掘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充分利用企业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在不追求短期直接回报的前提下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依照这一概念,日本企业的战后社会贡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50年代。从50年代到70年代,日本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以募捐筹款为主。到了70年代末,一大批企业财团在这一时期诞生。其背景一方面是作为企业成立周年纪念的一个内容,另外是迫于当时舆论对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大量公害,污染等的压力。

1985年广场协议(Plaza Accord)引起日元飚升,大量的日本企业被迫涌向海外。特别是在美国发展的日本企业开始接触philanthropy, community relation等概念并将其引入了自己的企业理念之中。到了80年代后期,泡沫经济带来了企业空前繁荣的幻象,不少企业纷纷成立了艺术促进会(Mecenat),竞相举办大型的文化,艺术活动。但这一百花齐放的盛况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也不得不偃旗息鼓。

1991年4月,日本经团联成立了专门的社会贡献部门,并开始每年对企业会员以及1%俱乐部的法人会员对公益事业的支出状况,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的体制,职员的意识形态以及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情况等进行问卷调查。

从2003年对1302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捐款捐物以及企业自行策划运作的公益项目的年总支出平均额为3亿7千6百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千8百万)。比去年的统计结果上升了9.9%, 占企业经常利润的百分比也较去年略微上升了0.3%. 总支出额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捐款捐物,其平均额为2亿6千4百万日元。另外一部分是企业自行开展的公益项目的支出,其平均额为1亿1千8百万日元。事实上,从1995年到2001年的统计数字来看,虽然受经济长期低迷的影响一直有下降的趋势,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出总额一直都在4亿日元左右徘徊,在企业的利润中所占比例也没有很大的变化。

(表1)1990至2002财政年度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出平均额以及占企业经常利润百分比[1]

从对公益事业支出的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学术研究,文化艺术,教育,社区建设这四大块。

在经济长期萧条的情况下,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原动力究竟在那里呢?被奉为经营管理学大师的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也颇有研究。他在1993年访问日本的时候,在记者招待会上有人提问日本经济的萧条期还会延续多长时间?德鲁克回答:这不是萧条期,而是转型期。单凭过去的一些传统对策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社会需要的是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有责任心的公民,由他们组成的市民社会和政府,企业共同来完成这个历史的转型。

德鲁克的话道出了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一个时代背景。笔者认为具体来看主要有两大因素:{dy},正是由于长期不景气造成企业内部危机重重,即使是大企业的员工也随时面临被裁员的可能。企业决策者以及社会贡献部门的负责人希望能够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能给企业带来新的活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一直到90年代初期,大部分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都是站在企业的对立面,对企业一味追求利润,破坏环境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批判,使得很多企业谈NGO色变。95年的关西大地震以后,很多志愿者团体在{dy}时间奔赴受灾前线开展救援和灾后重建的工作,起到了政府和行政机关无法取代的作用。企业开始重新认识到和NPO合作,了解社区,参与社区建设的战略重要性。

经团连2002年度对企业社会贡献的理念也进行了问卷调查。其结果表明,企业对社会贡献的理解主要为

1. 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环节
2. 对所在地区做出一定的贡献
3. 联系企业和社会的交流手段
4. 将企业的盈利部分还原给社会

调查结果中最值得瞩目的是,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认识日益向纵深发展:很多企业将对非营利团体的支持与合作作为回报社会,确立企业的社会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

日本非营利组织(NPO)近年来的发展和其在市民社会中所起的作用

1995年的关西阪神大地震发生后,大批的志愿者团体纷纷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起到了政府机关所不能取代的作用。这些团体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的出色表现使环保,艺术,海外支援等更多领域的团体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得到肯定和重视。但在当时,由于大多数团体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在诸如开设银行账号、房产登记等方面都造成很多困难。

早在90年代初,一些有着先见之明的市民活动家就会同一些企业财团的负责人,学者等前往美国和英国考察非营利团体的状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开始联合一些议员共同推进立法的进程。1998年12月,《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以下简称NPO法)终于出台,将保健,医疗,福利,社会教育,城镇建设,文化艺术,体育,环境保护等12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作为法律允许的NPO法人的活动范围。[2] 2001年10月又通过并实施了对满足条件的NPO法人捐款的单位或个人减免所得税的政策。

截至到2004年3月,日本全国的NPO法人总数已超过了1万5千,其中一半是在NPO法出台后成立的团体。根据内阁府2001年的统计,非营利组织(包括没有法人资格的任意团体)的4成以上是从事与医疗保健和福利相关的团体,其次是城镇建设和环保。从规模来看,一半以上的团体的年度预算在30万日元以下,还不到一个普通中年职员一个月的薪水。而整个非营利部门的生产总值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08%,远远低于欧美先进国家的水平。从其财政收入的来源来看,会员的会费,事业收入和政府的补助金是最主要的来源,而企业以及民间组织的捐助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市场。

虽然日本的非营利部门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还很弱小,但其在市民社会中起到的作用和影响力在近几年有了飞速的发展。翻开任何一家主要报刊,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关NPO的报道。

探究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原动力,主要是因为日本在长期经济萧条的情况下所暴露出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已经无法依靠过去的政府加企业的模式来解决了。日本战后所实行的经济政策是将所有公共事业都交由政府来操持,造成每年巨额的公共支出,特别是泡沫经济崩溃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累累。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巨大压力,政府希望将一部分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转移给民间组织,以此来精简政府部门的规模。另一方面,企业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不得不放弃传统的终身雇用制度而大量裁员,失业大军中不仅有40-50岁的中年人,也包括很多刚从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年轻人。露宿街头者,xx率不断上升,其结果是犯罪率逐年增加。更令人担忧的是,社会的不安定使媒体和舆论将责任都推卸到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身上,外国人的人权状况迟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改善。

面对这些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必须抛开单纯依靠政府的想法,开始把希望寄托到第三部门—非营利部门的身上。和政府提供的以大众为对象的均一社会服务相比,非营利组织更能利用有限的资源空间,向特定的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使社会能保持一个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平衡点。

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重要因素是情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使个人能更自由的获取需要的信息和知识,也给NPO之间跨越国境的交流,合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日本企业和非营利组织(NPO)在公益事业中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NPO的发展为日本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提供了新的模式和更广阔的空间。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日本企业与NPO合作的主要方式和一些先进事例。
(1)资金的提供
捐款是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最传统,也是最普遍的一个手段。前面已经提到,日本企业在70年代成立了许多企业财团,但大多数财团多以支援科技文化,教育方面的研究项目为主,对在社会福利,艺术等领域里活跃的市民团体直接资助的财团很少。如以福特财团为样板的丰田财团(Toyota Foundation)是为数不多的向包括NPO法人在内的广大市民团体提供资金援助的财团。

另一方面,由于日本的法律禁止财团投资控股,因此财团的基金xx依靠银行存款的利息。日本长期以来实行超低利息政策,迫使越来越多的财团不得不缩小规模。近几年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开始与一些NPO合作自行筹划,开展资助市民团体的公益项目,并日益得到社会的重视。辉瑞制药(Pfizer Japan Inc.)和NPO法人日本NPO中心(Japan NPO Center)合作推出的资助社会福利团体的项目,松下电器和NPO法人Japan Initiative for Youth Development合作推出的资助青少年团体的项目就是很好的例子。[3]

(2)活动场所的提供
企业拥有的另一个重要资源是活动场所。例如日本电信电话公司东部分公司利用其计算机研修中心xx的空当,将其免费借给附近的帮助老年人学习电脑的市民团体。

(3)帮助NPO进行能力建设,引进人才。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市民团体的活动。
日本的NPO面临的{zd0}难题不是资金,而是人才的短缺。由于NPO职员的平均收入远远低于一般公司的水平,很难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1998年,日产汽车率先推出了NPO培训奖学金制度,已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为对象,按照学生在NPO工作的时间付以相应的报酬,以此来鼓励更多的年轻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去。[4] 此后一些大企业也纷纷推出了各有特色的NPO培训项目。

更多企业采用鼓励员工参与社区建设的方式,允许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带薪为社区服务。

(4)物资的提供
企业对NPO的物资支援主要集中在办公设备和电脑两大块。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合并风潮造成大量办公用品需要处理;另一方面是因为电脑产品的更新换代日益加速,而2001年日本修改了环保回收再利用的有关法律,要求企业对所使用的电脑自行回收再利用。一些企业将办公用品捐赠给NPO,并通过一些电脑回收利用的专业NPO对处理的电脑加入{zx1}的软件后,免费或以很低廉的价格转让给市民团体。

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合作发展方向

虽然日本企业和NPO的合作在近两年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受经济长期低迷的影响,大部分企业的财政预算一直处于紧缩状态,没有余力来考虑参与公益活动。从企业内部来看,这些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大大超过了对社会的归属和责任感,造成整个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日本经团连2002年的问卷调查结果也表明,企业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日益呈现两级分化的趋势。一些效益好的企业,特别是欧美资本的企业走在了本地企业的前面。

另一方面,市民团体/NPO本身的力量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有着悠久历史的市民团体一直将自己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的对立面,从一开始就排斥企业的参与。一些企业的公益关系负责人认为,很多NPO缺乏经济头脑和最起码的商业常识,认为自己做的是有益于社会的活动,没有任何具体项目以及相关预算就向企业伸手要钱。

企业如何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和NPO携手合作,并能给双方带来良好的效应?笔者从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接触到的一些成功和失败的事例中得出了几点看法。

首先,企业必须发掘和确立一个符合自己企业情况,形象和文化的社会课题。其次,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过程必须得到从老板到员工的整体的支持和理解。仅将所有工作交给一两个公益关系负责人处理的话无法确保项目的延续性。第三,也是很关键的一点,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NPO合作伙伴。优秀的市民团体往往聚集了一批相关问题的专家,并且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有效的人际网。充分利用NPO的优势可以使企业利用最少的资源达到{zd0}的效果。

此外,从合作另一方的角度来看,NPO必须认识到企业的生产活动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企业的存在有着明确的目的性,这也同时决定了企业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局限性。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去构筑一个企业和NPO双赢的战略性新关系.

2003年11月初稿
2004年4月第2稿

〈参考文献资料〉
1 日本经济团体连合会2001年度社会贡献调查要约(日文)
2 日本内阁府国民生活局编『2001年市民团体活动基本调查』
3 『NPO基础讲座』 山冈义典编著 行政出版社 1997年{dy}版
4『The Present State of Non-profit Sector in Japan』(日英对照) 渡边元/李凡 编 日本非营利中心出版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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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援引日本经济团体连合会2004年发布的2002财政年度社会贡献活动调查报告。
[2] 2003年5月,NPO法的修改版开始正式施行,将NPO法人的活动范围从12个领域扩大到了16个领域,增加了科技振兴,消费者保护等领域。
[3] 具体内容可参看以下辉瑞制药和松下电器的相关网页。
辉瑞制药(日文)
松下电器(英,日文)
[4] 具体内容可参看以下日产汽车相关网页。(日,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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